新州救護車嚴重延誤 或拒載輕症病患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正值上萬名護士走上街頭罷工之際,本周三發布了一份報告。根據該報告擬議的修訂方案,為了減輕救護車的壓力,免除一些無需大動干戈出動救護車的緊急呼叫的困擾,救護人員應當對那些只是患輕微疾病的人說「不」,拒絕載他們上醫院。

  2011-2012年期間,近1/10的救護車(或5萬名左右的病人)在醫務人員將救護車擔架移到急診室的時間通常等上1個小時,這相當於在任何一個時間內突然撤掉18輛救護車。不必要的緊急呼叫加劇了這一情況。

  該報告指出,根據當前的規定,若病人堅持要求被送去醫院,即使醫院治療被認為沒有必要,但醫務人員還是應當送他們上醫院。不過Achterstaat日前指出:「若醫務人員發現撥打急救電話的人僅膝蓋擦破,那我覺得他們就應當對傷者說『嘿朋友,我想我只需帶給你一張創可貼即可,而不是送你上醫院。』若醫務人員都能夠更經常以這樣的方式處理問題,我想救護車的需求量將大幅度降低,它們的周圍時間也將縮短。」

  該報告還提及這樣一個例子,撥打急救電話的人希望醫務人員幫忙更換圓球燈罩。還有人甚至因為臭蟲或由於睫毛膏跑進眼睛里而求救。Achterstaat強調救護車並不是為人們提供計程車服務。「若你只想想更換圓球燈罩,打電話給你姐夫或妹夫,不要找救護車。」

  Achterstaat還建議新州衛生廳設定救護車等待病人的最長時間,他稱,政府應當考慮把病人從救護車轉移至醫院的基準時間從30分鐘縮減至20分鐘,使該規定與其它州/領地接軌。

  周三發布的一份報告發現,如今救護車在將患者分送到不同的醫院的過程中,被迫等待更長的時間。新州審計長Peter Achterstraat發現,救護人員在將患者送入醫院的過程中平均得花費32分鐘左右,比7年前的24分鐘長。

  新州衛生廳長Jillian Skinner表示,她已要求衛生廳總幹事Mary Foley考慮或實施審計長提出的建議。

  該報告指出,新州衛生廳(NSW Health)已採取措施縮短救護人員必須等待的時間。不過Achterstraat發現,僅有65%的救護人員能夠在半小時內移交病患,這一比例遠低於新州衛生廳設定的90%,也低於2005-2006年近77%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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