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根據艾伯特幫助年輕人重新工作的獎勵計劃,如果年齡在18-30歲之間的年輕人在失業一年後重新找到工作,並且能夠保住這份工作,不再領取救濟金,那麼一年後政府將獎勵2500元,兩年後將再給4000元。
長期失業的年輕人如果搬到鄉下並找到工作,可以獲得6000元的獎勵。而這些年輕人如果有家庭,政府將追加獎勵3000元。
這樣,一名長期失業、拖家帶口的年輕人如果到鄉下地區工作滿兩年,總共可以獲得政府1萬5500的獎金。
(澳洲新聞網訊)周三澳媒澄清,原來艾伯特獎勵長期失業人士實現穩定就業的獎金不止6500元,而是最高可達1萬5500元。但是,商界和專家們認為,這筆錢如果用來獎勵商家/企業聘用長期失業人士,效果可能更好。
艾伯特說,這一計劃預計每年要花7500萬元,但他認為這是一項明智的國家投資,將促使澳洲產生一個更強大和更富有成效的經濟。
統計數據顯示,自全球經濟危機以來,澳洲長期失業人數已從30萬增長到50萬。
悉尼大學商學院的教授布查南(John Buchanan)說,如果真像艾伯特說的這麼簡單,只要派錢就能減少長期失業人士,那類似的措施早就已經推行了。他認為,聯盟黨其實應該鼓勵和獎勵僱主/企業聘請長期失業者。
不過澳洲商界對艾伯特的再就業獎勵計劃能否行得通表示出了極大的懷疑。他們認為,艾伯特的這一計劃完全沒有考慮到僱主,沒有任何措施來鼓勵僱主/企業聘請長期失業人士。
而墨爾本經濟研究所的經濟學家伍登教授(Mark Wooden)說,聯盟黨如果只獎勵長期失業人士,而不獎勵僱主,那這項政策將完全行不通。因為市場上沒有任何聘請長期失業者的需求和誘因。
伍登教授說,如果僱主/企業不想聘請這些長期失業著,那麼無論政府給長期失業者派發多少獎金都不能讓他們受聘。因為主動權不在長期失業者手裡,而是在僱主/企業手裡。他還說,幾千塊的獎金對已長期失業人士來說也不是大數目,澳洲目前的問題是工作職位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