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一名堪培拉男青年因在搶劫華裔男子趙亮(Liang Zhao,音譯)后將其打死,于近日被判處17年的刑期。
周二,被告(因法律原因不得具名)被代理首席法官Richard Refshauge判刑。2011年8月4日上午6點40分,趙亮的屍體在Northbourne Avenue被人發現。
法庭文件顯示,當時還是未成年的被告(17歲)與從犯Taylor Schmidt當晚恰好持一把大砍刀和棒球棒,沿著Northbourne Avenue走向市中心,打算伺機搶劫作案。他們後來遇上了趙亮。
趙亮一周年死忌,親友在案發地點獻花
當天,由於在凌晨四點從墨爾本乘灰狗(Greyhound)巴士趕到堪培拉打不到車,27歲的趙亮決定從Civic的Jolimont Centre 走回家。
他們將趙亮打暈在地后將他拖到幾米外的人行道,偷走了他的手機和21元的現金。在得手后,他們又殘暴地用砍刀和棒球棒毆打趙亮,導致趙亮慘死。現年19歲的被告和Schmidt上個月在堪培拉最高法庭上承認了謀殺罪名。
在早前舉行的19歲被告的判刑聽證會上,Min因情緒崩潰離開了法庭,她的支持者閱讀了一份由她書寫的受害者影響信。她寫道:「我兒子離家時還是健壯、健康的,但回來的時卻被放在一個骨灰盒裡。」「我們為兒子婚禮準備的錢現在都用來支付他的葬禮了。」她稱,這種喪子之痛和仇恨令她無法用語言來形容。「我真希望可以殺了這兩個殺人犯,把他們撕成碎片。」「他們應該拿命來償這起血腥命案。」
法官Refshauge最終判處被告17年的刑期。不過根據首府地區的法令,他在服刑10年又六個月後,即2022年2月5日就能獲釋,屆時他只要再遵守一道六年半良好行為保釋令。
法庭將在本月月末宣布對Schmidt的判刑。
在法官宣讀判刑時,趙亮和被告的家屬都在法庭上抽泣起來。趙亮的母親Giufu Min在聽到法官的判刑后神情痛苦。若這起案子發生在中國,19歲的被告很可能將被判處死刑。
趙亮的母親(右)走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