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聯邦議員們被曝每年花掉120萬元的納稅人資金來為家人購買旅行機票,但他們卻宣稱,爲了維繫婚姻關係,他們必須保留這項福利。
特別國務部長羅納森(Michael Ronaldson)暗示將對議員津貼的一些方面進行重新審查,但朝野雙方的政客都要求豁免家庭旅遊費用。
工黨議員米切爾(Rob Mitchell)上周才向警方舉報了聯盟黨議員蘭德爾(Don Randall)公款私用的「罪行」,現在卻說他相信任何重新審查都應該避開家庭旅遊費用這個領域。「我剛當上國會議員的時候就聽他們說,43%的議員的婚姻關係最後會以離婚告終。」米切爾對《澳洲人報》說,「即便只是一個後座議員,你每年也有24個星期不在家,而對於一名部長來說(離家的時間)更是多得多。」
「能夠帶著家人一起旅行實際上是一個相當大的益處,取消這項福利將是不利的。」米切爾說。
政府黨鞭魯多克(Philip Ruddock)所,這項津貼反映了議員及其配偶的需求。「從我長期的經驗來看,政治生涯有著很大的不同,政府只發一份工資卻能夠請到兩個人(指議員及其配偶),因為人們對議員配偶也參与到選區和更廣泛的社區事務中去抱有非常大的期望。」
金融部的記錄顯示,許多國會議員每年都要報銷上萬元的家庭旅遊費用,還有少數人甚至要得更多。絕大多數旅行都是往返堪培拉的,但也有一些議員會用公款帶著家人前往其他州觀看體育比賽和度假。
艾伯特總理和反對黨黨魁肖頓(Bill Shorten)去年都報銷了大約1.4萬元的家庭旅遊費用。
自由黨蔘議員麥克唐納(Ian Macdonald)報銷了2萬9630元,他的同僚斯科特參議員(Bruce Scott)報銷了2.5萬多元。
國會議員每年可以用公款為配偶購買9趟往返堪培拉的機票,外加為每一個受撫養的子女購買3趟往返機票。他們還享受3趟州與州之間的商務艙往返機票,以便「和家庭成員團聚」。
反對黨副黨魁普莉貝絲(Tanya Plibersek)在2011年4月送三個孩子飛到位於她悉尼選區之內的Lord Howe Island過了四個晚上,每張機票花了1164元。她為這次旅行申請了公款報銷,稱這是爲了選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