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選民投15次票 警方徹查2013大選弊聞

2014年02月26日 11:45

  另有1979人承認自己投了不止一次票。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聯邦獨立議員帕爾默(Clive Palmer)據此進一步呼籲採用電子投票。周三,他在對記者說:「如果人們被要求出示身份證件的話,這些事情都不會發生。登機需要出示身份證件…但行使民主權利時卻不必。」他說,採用電子投票系統就能解決這一弊端。

  帕爾默去年競逐州Fairfax議席時遭遇重新點票,最終僅以53票的微弱優勢勝選,自那之後,他對委員會(Australian Electoral Commission)就一直沒有好臉色。

  蔘議員湯姆森(Kelvin Thomson)也對投票站缺乏查驗選民身份的關卡表示擔憂。「投票日當天沒人檢查人們是否跑到別的地方去投票了。」他說,「如果能在計算機上把那些已經投過票的人的名字劃掉,那顯然會有所幫助。」

  綠黨議員班特(Adam Bandt)說,雖然近期出了一些差錯,但澳洲選舉委員會的工作表現整體上還是很好的。

  澳洲選舉委員會稱,有好幾名選民投了多達7次票,一人據說投了9次票,另一人投了12次票,還有一個人投了15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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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員會代理負責人羅傑斯(Tom Rogers)周二對一個參議院聽證會說:「我們向1萬8770名選民發出了調查信函,他們的名字旁邊被標註了好幾次『已投票』。」回覆仍在處理中,但已有8200名選民因「官方錯誤」而被排除了嫌疑。

  (澳洲新聞網訊)聯邦警員正在對2013年聯邦大選中爆出的128起重複投票事件進行調查,據披露,有人甚至投了15次票。

  羅傑斯說:「絕大多數人,81%,都是老年人,他們不怎麼識字,或者對選舉過程不了解。」他補充說,在某些情況下,選民收到了好幾張郵寄選票,當他們前往老年人護理設施的時候,又會從選舉委員會的流動人員那裡領到選票。「有128人的名字旁有兩個以上的已投票標記。」

  羅傑斯說,選舉委員會對重複投票問題非常嚴肅。

  蔘議員史密斯(Dean Smith)說,有太多重複投票的案例無法用「選舉素質不夠」來解釋。「對我來說,這很顯然是在濫用選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