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本周五,十年前謀殺陽光海岸(SunshineCoast)13歲少年丹尼爾(DanielMorcombe)的兇手考溫(BrettPeterCowan)被判處終身監禁,無假釋期最低20年。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法庭指控考溫將丹尼爾帶到一個僻靜的叢林,然後將他勒死,並將他的屍體扔到40多公裡外的一個雜草叢生的廢棄礦區。周四,在經過七個半小時的協商后,陪審團同意法庭判處考溫有罪的指控。
丹尼爾的家人拒絕出席周五的宣判。
法官阿特金森(RoslynAtkinson)認為考溫的罪行令人髮指,她在判決書中說:「你看起來不像個怪物,不像孌童癖,你看起來像個正常人。但你知道如果他逃跑了,你就完了,所以你殺了他。你殺他是因為你不想被逮捕。你對這個男孩所做的一切都是可怕和可恥的。在受審的這幾個月中,我沒有看到你有反悔的痕迹。你沒有理由殘殺一個年輕的生命。」
考溫是在假扮成犯罪團伙成員的一名卧底警察面前承認自己的罪行的。
檢察官們尋求一個長於15年的無假釋期。他們認為考溫不會悔過,他會對社會構成持續的威脅。
丹尼爾的父親在受害人陳述書中表示,一想到丹尼爾所承受的痛苦,他就像在噩夢中一樣。
他對考溫說:「十年前你摧毀了我們的家,你奪走了丹尼爾本可能再生活70多年的生命。」
檢察官拜恩(MichaelByrne)宣讀了丹尼爾母親的聲明,聲明中說:「我曾經對丹尼爾發誓,我要找到他,而今天正義得到了伸張。今天不是這一切的結束,但是今天我們的街道更安全了。」
考溫曾幾次由於猥褻年幼的孩子入獄。1993年他曾經猥褻一個六歲的孩子,把孩子快勒死時,他將孩子扔到叢林中的一輛舊車中等死,最後孩子一身血,光著身子,跌跌撞撞地找到附近的一家加油站才活了下來。考溫最初對其所有的罪行抵賴,還告訴警探們「我希望你們能抓住那個流氓1
1993年9月他因嚴重猥褻罪、嚴重傷害兒童罪和剝奪兒童自由罪被判7年徒刑,他於1998年獲假釋。2003年12月,他謀殺了丹尼爾。
該判決標志著昆省警方史上最大的一樁犯罪調查案和澳洲有史以來最大的一個失蹤案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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