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擬限制長者領取失業金 55歲以上須找全職工

  (澳洲新聞網訊)聯邦政府正在考慮一項新措施,強迫55歲以上的失業者必須尋找全職工作,才能領取救濟金。

  社會服務部長安德魯斯(Kevin Andrews)證實,政府正在進行的福利制度審查就包括收緊年長失業者領取救濟金的資格標準。據信,政府希望豁免60歲以上的失業者,但由於領取老年金的年齡上調,不對55-60歲的失業者進行審查將是不合理的。

  根據現有規定,較年長的求職者只需從事兼職工作,或每兩周從事30小時的志願服務工作,就可以滿足領取失業救濟金的要求。在2008年年底時,前政府的工作小組曾經提議對較年長的求職者實施嚴厲得多的規定,但改革計劃遭到了擱置。

  目前共有12萬5610名年齡在55-64歲的找工津貼(Newstart Allowance)領取者,約佔該津貼領取總人數的18.4%。

  安德魯斯的發言說:「福利制度審查旨在為建立一個更簡單且更可持續的福利制度尋找多種選擇方案,以便使工齡人口最大限度地參与到社會及經濟中,改善他們的長期福祉。」

  但政府的這一想法激怒了代表澳洲高齡人士的團體。全國老年人協會(National Seniors)的會長奧尼爾(Michael O』Neill)指出,這一計劃忽略了年長者在找工作時面臨年齡歧視的事實。他表示:「任何提高失業長者找工要求的措施,都必須輔以改善他們求職前景的一系列配套獎勵機制。在設置領取失業救濟資格審查的時候,兩黨歷屆政府都意識到,如果在年逾五旬的時候失去工作,就不太可能重返勞動力市場了。」

  奧尼爾說:「如果本屆政府打算採取更強硬的措施,就必須將其作為一個更全面計劃的一部份,以解決長者就業的障礙,而不是採取無法改善就業成果的無謂做法。」

  64歲的男子查普曼(Christopher Chapman)曾是1名律師,自從5年前被裁員之後,就一直依靠找工津貼生活。他發現就業市場十分殘酷且充滿歧視,他認為,老年人有權通過志願工作來達成領取失業救濟金的要求,因為勞動力市場並沒有向他們敞開大門。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圖說:曾為律師的查普曼失業后,領了5年的失業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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