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人大選重複投票受盤問

2016年10月19日 13:16

  選舉專員羅傑斯(Tom Rogers)周二晚告訴參議院評估聽證會,有1萬8343人被要求解釋為什麼他們的名字被登記了好幾次,不過當中有很多估計是失誤。

來源:

  超過1.8萬人被要求解釋他們為什麼要在聯邦大選中重複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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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重複投票會被處以重罰甚至可能坐牢,但還是有兩個人在7月2日的大選中投了11次票。

  另外兩人的名字被標記了5次,還有四個人被標記了4次,51人被標記了3次。

  人口最多的錄得了6760起重複投票時間,州分別錄得4800起和2792起。北領地最少,只有17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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