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養寵物必須得到批准!移民部出台新規:防止稅金被濫用

2017年10月24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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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養寵物必須得到聯邦政府的批准!移民部出台新規定,要求難民在購買寵物之前必須獲得移民部的批准,以免民眾繳納的稅金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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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披露的文件顯示,決定出台新的規定,確保在澳尋求庇護的難民不會將稅金用於購買寵物,以及「幫寵物接種疫苗【相關閱讀: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購買寵物玩具或是其他相關產品」。

報道稱,所有獲得納稅人資金支持的尋求庇護者,在購買寵物之前必須獲得移民部的批准。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他們還要向移民部證明,自己可以負擔地起與寵物有關的花銷。披露的文件顯示:「尋求庇護者在購買寵物之前,必須獲得移民部以及房東的雙重許可。」

移民部發言人則表示:「持過橋簽證且領取了SRSS(等待身份期間補助)的人,必須在獲得允許的情況下才能養寵物。」

議員Nick McKim表示,這一規定簡直就是在侮辱人,移民部長彼得達頓(Peter Dutton)有「專制的傾向」,「完全不顧尋求庇護者的基本權利和尊嚴」。

移民事務發言人Shayne Neumann則表示,移民部的這一規定「簡直可笑」。「現在不能隨意養寵物,以後是不是買吃的,買衣服,買車票也要獲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