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性侵案1400萬終獲保釋 不但禁足還要佩戴電子腳鐐

2018年06月29日 19:08


2次獲批准 圖為其妻子前往法庭旁聽 網路圖片

記者/主持人:董筱然

來源:希望之聲  (記者董筱然綜合報導)大陸知名藝人案一直成為大陸網民關注話題。6月29日下午14時,新南威爾士高等法院公開受理高雲翔的二次申請保釋,高雲翔以較為苛刻的條件被允許保釋,他不但需要繳納巨額保釋金,同時需要佩戴監控設備等,且沒有被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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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一早,高雲翔的家人及妻子出現在法庭上,董璇身著墨綠色大衣和黑色線衣、黑長褲、黑短靴。開庭前,她與助理小聲溝通,有時低頭持續發微信。在進庭前,董璇一直注視屏幕里的高雲翔。

高雲翔今日依然通過視頻出庭,身穿綠色囚服,臉上有鬍渣,手拿一本書。他做了幾次深呼吸后,抿唇坐下。

高雲翔的律師昨天提供的新證據,是一段事發當日凌晨零時52分至1時57分拍攝的影片,影片顯示受害的36歲女子,與另一名被告王晶有親密互動,當中包括接吻,受害女子沒把王晶推開;另一段影片則是在拍攝,當時王晶與受害女子下車,互相摟抱著,狀甚親密。

高雲翔的律師向表示,提交片段是要證明受害女子之前所作的供詞有出入,法庭需要考慮她證供的可信性,同時要質疑她是否可靠的證人。不過法官表示,案發房間內的血液、以及枕套上的精液都驗出高雲翔的DNA,據酒店閉路電視畫面顯示,高雲翔搭電梯上樓後走進房間,36分鐘后才出來。

在庭上,高雲翔的律師提出了5點應該保釋的理由:1.首先應做無罪推定;2.警方證據不夠充分;3.高在獄中因為其拍電影的身份被欺負;4.董璇花費約50萬元人民幣/年,租了一棟豪宅來澳洲陪伴高雲翔,足可見其誠意;5.如果獲得保釋,高雲翔會佩戴電子腳鐐等電子監視設備。

法官Lucy McCallum陳述案情時稱,該案情節嚴重,且澳中之間不存在引渡條約,如果被告逃離,無法強迫他返回接受審判。不過高雲翔律師提出了多項配合保釋的措施,比如董璇攜家帶口搬到澳洲居住一段時間,而高雲翔將住在董璇所租的房子,每日兩次向Chatswood警局報到,佩戴電子監控設備及交納保釋金至少300萬(約合1465萬人民幣)。這令法官最終決定批准高雲翔的保釋申請,前提是高雲翔必須嚴格遵守以下所有保釋條例:

  • 交出自己、母親和女兒的護照
  • 不接近機場
  • 不接觸受害人
  • 每日9am-5pm在家中禁足

保釋判決宣布后,高雲翔支持者當庭鼓掌慶祝,並向董璇說「祝賀」!董璇起身與律師團隊成員簡短擁抱,隨即離開。

高雲翔在獲知自己保釋成功后,回答說「聽到了,明白,謝謝。」他的臉上並沒有明顯的驚喜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