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官員就康明凱案為中國列出「兩種選擇」 中共回應

來源:外交部網站

1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召開例行記者會,部分實錄如下。

問:加方指責中方因康明凱在華擔任外交官期間的行為而對其逮捕,並稱這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中方是否侵害了康的外交豁免權?

答:此案正由有關部門依法偵辦,具體情況我不便透露。

我想強調的是,中方做法完全符合包括《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我們已經多次說過,康明凱不是現任外交官,此次是持普通護照、商務簽證來華,因為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而被中國有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及國際法,不享有豁免權。

問:加拿大官員表示,根據他們對法律的理解,關於康明凱案中方有兩種選擇,一種是中方要求加方放棄康的外交豁免權,或者是將康驅逐至加拿大。請問加方的理解是否正確?中方是否要求加方放棄其外交豁免?

答:近期加方在有關個案問題上話說得有點多,我不想就此發表具體評論。我剛才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該案正由中方有關部門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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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中共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