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澳洲網
一名韓國出生的商人連續對弱勢的在澳留學生實施詐騙,從他們身上榨出數萬元的金錢,如今面臨被驅逐到紐西蘭。
聯邦法院周四聽取了內政部長達頓(Peter Dutton)向韓國出生的商人康艾迪(音譯,Eddie Kang)發出的一封信,警告他內政部有理由取消他的簽證。
康於2017年3月被判定犯有22項欺詐和誤導行為罪,涉及11名留學生,他們向康在北悉尼的公司支付了居留簽證的申請費,但從來沒有收到過簽證。
康被判入獄12個月,但他提出了上訴,迄今都沒有坐過一天牢。
該上訴將於2月11日在新州地方法院審理。 澳廣(ABC)9月份透露,在保釋期間,康又開始重操舊業。澳廣採訪了10名曾經跟康簽約的外國公民,他們都不知道康曾經被判犯有欺詐罪。
自2012年以來,康一直持444簽證居住在澳,這是授予紐西蘭護照持有人的一種簽證。 內政部警告康可能將他驅逐出境,似乎並不是出於人品原因。
周四,康未能成功向悉尼聯邦法院申請阻止部長在其上訴開庭之前就下達取消其簽證的決定。 在聽證會期間,據稱康根據「移民法」第116條的1AC點和1AD點面臨被驅逐出境,該法案的部分內容禁止付費換取簽證擔保。
在聯邦法院外,康向澳廣表示,自己目前的困境全都要怪移民仲介康拉德(Karl Konrad)。
「這都怪你們的影響力。都怪你們和康拉德。」康一邊逃進停車場電梯一邊說,「你和康拉德煽動了這整件事,這就像個人的仇殺。」 康拉德在2013年首次向移民局舉報康詐騙留學生。他告訴澳廣,他很高興康已經遭到警告。
「時隔五年,很高興看到移民局終於採取行動驅逐康先生。」康拉德說,「他的犯罪行為讓許多無辜的人遭受了苦難。人們不得不思考,如果該部門儘早採取行動,可以挽救多少人。」 康拉德說,現在是這名連環詐騙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時候了。
「康先生只能為自己目前的困境負責,但如果他認為我有這麼大能耐讓他被驅逐出境,那這是對我的褒賞。」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