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鄰居擬修改GST稅收政策 代購恐更貴

2019年02月10日 18:02

來源:僑網

天維網報道,紐西蘭稅務部長Stuart Nash早在2017年就曾表示,紐西蘭將會要求那些大型海外公司對寄往紐西蘭的價值在1000紐幣或以下的貨物,直接徵收商品及服務稅(GST)。

GST是紐西蘭徵收的針對商品和服務的增值稅或消費稅 。

通常,人們在紐西蘭每天看到的產品和以及服務的價格是包含GST的最終價格。

目前,紐西蘭GST稅率為15%,與相比相對較高,相比世界上其他地區的消費稅來說更是毫無優勢可言。

根據現在的規定,大多數價值低於400紐幣(包含運費)的商品,都可以免GST進入紐西蘭。

因此, 紐西蘭很多消費者喜歡在網上購物,在節省花費的同時還可以獲得更多選擇。

稅務部長Stuart Nash表示:如果紐西蘭人網購海淘的商品有四分之三都來自於收取GST的購物平台,那麼保守估計此舉在未來3年中每年將給紐西蘭帶來1.12億紐幣的收入。

新GST稅務規則的內容

2018年年末紐西蘭政府提出了了新的稅收法案— GST海外供應商登記和補救機制,針對不高於1000紐幣的低價值進口商品制定了新的規則。

新規則要求,從2019年10月1日起,在12個月內銷售給紐西蘭個人消費者的總額不低於60,000紐幣的海外供應商,應向紐西蘭稅務局登記並繳納GST。

當然,對於那些在12月內,往紐西蘭出售價值商品總額低於6萬紐幣的外國公司,則可以享受這一新政的豁免。消費者從這些商家購買貨品,無需支付GST。

對此,Nash表示,這一規定和紐西蘭本地年營業額低於6萬紐幣的公司無需註冊GST的規定是一致的。

這意味著在海外網站購物的紐西蘭本地消費者將不得不開始支付15%的GST,對於海外商家而言,15%的稅務成本意味著將比之前更為昂貴。

新GST稅務規則的影響

對消費者:

如果紐西蘭消費者從海外購買的商品價值不高於1,000紐幣,則應在購買時繳納GST。

如果在購買時沒有繳納GST,則紐西蘭海關也將在商品入關時收取GST。

如果紐西蘭消費者從海外購買的商品價值高於1,000紐幣,則不受新規則的影響,與此前的規則一樣,紐西蘭海關將在商品入關時收取GST。

對本地企業:

對於紐西蘭本地已經登記了GST的企業來說,即使進口貨物的價值不高於1,000紐幣,也無需繳納GST;紐西蘭本地企業需要向其海外供貨商提供其GST稅號以證明他們是企業用戶,以確保採購時不被收取GST。

如果進口貨物的價值超過1,000紐幣,則在採購時需支付GST,但此後可以作為經營費用申報GST退稅。

對於海外企業:

按照GST新規則,銷售總額達到60,000紐幣門檻的線上電商平台和商品轉運企業也必須針對向紐西蘭消費者銷售和轉運的產品和服務向紐西蘭稅務局繳納GST。

尤其是轉運企業,需要非常清晰的了解其GST義務觸發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