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OZYOYO昆士蘭bbs
最近大家一定對土澳的共享滑板電動車很熟悉,覺得是又新奇又好玩~
其實這裏面還隱藏著許多看不見的危險,不僅有人因滑板車受傷過,居然還有人因為它被控「酒駕」!
最近,昆士蘭的一名父親就因為騎滑板車超過了法律限制的三倍速而被罰款了。
據報道,一月份的時候,來自昆士蘭州的Anthony Lee Preston在布里斯班的Fortitude Valley闖紅燈行駛時,被警方攔了下來,經測驗他體內血液的酒精含量高達0.174!
Preston在承認喝酒之後,被地方法官嚴厲警告批評稱他酒後騎滑板車是「極其愚蠢」的,並罰款400澳元。
在離開法庭之後,Preston告訴記者自己十分後悔,但是他表示自己並不知道這麼做是違法的。
他說:「我不知道,我以為我這樣行為是對的,我當時只是想回家。」
從視頻上來看,警察在攔住Preston以後,把他禮貌的請到了人行道上,並向Preston解釋說他不僅闖了紅燈,還觸犯了法律。
據1995年頒布的《道路使用管理法》來看,在血液酒精濃度超標的情況下,不僅是駕駛轎車和卡車,只要是駕駛車輛都是違法行為。
其中寫道:「任何人在酒精或藥物的影響下,駕駛或負責道路上的任何車輛(其中機動車除外),或者試圖啟動任何車輛(機動車除外)上路,都是違法行為。」
而該罪行最高可被罰款4400澳元或處以9個月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