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手機費貴出新境界!貧困老人欠4500刀話費慘遭追債

來源:新鮮事

電信行業監管機構調查發現,糟糕的銷售行為,以及把利潤看得比消費者更重要的文化,正在推高消費者債務,使人們難以支付花費賬單。

最新的電信行業監察專員(TIO)報告發現,員工更關注實現銷售,而不是評估產品是否適合消費者。

在某些情況下,電信員工把多種設備的——包括平板電腦、無人機和智能手錶的合約賣給消費者,但卻沒有仔細核實消費者是否能夠負擔得起額外的費用。

「他們告訴我們,他們購買產品或服務后很快就會因為付不起賬單而變成拖欠費用。」監察官瓊斯說。

「他們還談到,他們去電信營業廳時本來是想獲得這項服務,但結果卻簽下了另一項完全不同的、更加昂貴的服務,或者本來是去買的,結果出來的時候拿著一台iPad。」

過去幾年,消費者對債務管理的投訴一直在穩步上升。

TIO在2018年的前六個月收到了7,411起關於管理電信債務問題的投訴。

報告中引用的一個最令人震驚的例子是一名只會說一點點英文、依賴福利金生活的貧困老因為欠下4500元的話費而慘遭討債。

這位女士原本已經欠下一家電信公司3500元的話費,結果同一家公司又賣給她兩個手機套餐。

瓊斯表示,在這起案件中,電信公司員工顯然沒有問清客戶的財務狀況。

「她退休了,她唯一的收入就是殘障年金,但她卻提出要購買兩個新的手機套餐和兩台新的昂貴手機,她不太會說英文,員工本應提高警惕。」瓊斯說。

「所以當她找到我們之後,一直在接受財務顧問的幫助,她並不真正理解自己簽下了什麼,只覺得這兩個套餐讓她經濟壓力很大。」

「最令人擔憂的是,既然她已經欠下了3500元話費,為什麼你們還同意向她出售另外兩個套餐,客戶顯然已經無力支付已有的套餐。」

TIO提出了五項改變合約銷售方式的建議。

它表示,電信公司必須對客戶的財務狀況進行「合理查詢」,並評估客戶繳納合約最低費用的能力。

它建議員工接受培訓,以識別和支持弱勢客戶,並在銷售過程中注重道德。

TIO表示,在客戶購買多份套餐時,應該有額外的保障措施。這些保護措施應包括僅根據客戶過去的付款歷史記錄刪除或減少客戶的自動信用預批准,並詢問客戶是否是每個套餐的主要最終用戶。

帳戶持有人應該被禁止在客戶不知情的狀況下替他們簽下先用再付的套餐。

來自金融諮詢公司的古特利表示,電信公司應該對消費者進行「嚴格」的負擔能力審查,就像銀行審查貸款申請那樣。

來自澳大利亞通信聯盟的斯坦頓表示,電信消費者保護守則正在接受審查並將得到加強。

「規則中有許多新條款,包括圍繞負責任的銷售行為的強有力規則,」他說。

但來自澳大利亞通信消費者行動網路(ACCAN)的科爾賓表示,行業規範不起作用,因為它是自我監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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