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議會門口的一場和平示威請願

來源:百川

8月6日上班路上,筆者見到門口人行道上擠滿了人。他們舉著標語,喊著口號,四周有在維持秩序並且疏導過往人流。仔細一看,原來這是一場針對墮胎法修改的示威遊行。

議會前門

新州目前正在辯論修改現有人工流產法。1900年,新州「犯罪法」中界定墮胎是一種犯罪行為, 所以新州現有法律禁止非法人工流產。維州於2017年,昆州於2018年分別通過了修改法案,將墮胎合法化,而新州至今尚未做出相應修改。有鑒於此,最近新州議會多位議員聯合提出為去犯罪化的人工流產法修改法案 。

贊成墮胎合法化的標語

對於這個修改法案,議會裡及社會上看法意見都不一致。有些人贊成有些人反對。 在澳大利亞的民主立法過程中,每當制定新的法律或修改舊的法律,一般由提議者起草議案,然後徵求有關利益方甚至所有民眾的意見,這些意見反饋到所在選區議員,議員們將自己選區的意見匯總加上自己的意見在議會裡進入辯論。辯論結束后,由及下議院進行投票以決定這一法案通過或被拒絕。 這個過程中,投票權是在議會,民眾只有發聲權,以期望議員聽到他們的聲音而在議會裡代表他們發聲。法案一旦表決通過成為法律,所有人必須遵守,不管之前是發對的還是贊成的。

當天議會門口的示威是民眾或社會團體希望發出自己的聲音讓議會裡邊的議員們聽到。事實上這種做法是有效的,因為我看到好幾個議員在與示威者交流,傾聽他們的聲音。 筆者稍作停留觀察了一會這個示威活動,有幾點有趣的發現:反對墮胎的標語

這個示威活動僅限於在人行道上,因為人行道比較狹長,所以人們就一長溜散站局限在人行道上,沒有佔據馬路。警察站在外面維持秩序,確保沒有人在馬路上,這樣確保了馬路上車流暢通,還有過往行人也能通過。

有趣的是,這個示威隊伍中包括了兩組人群,一組反對墮胎合法化,一組贊成墮胎合法化。他們觀點截然相反,各自舉著自己的標語,喊著自己的口號,但沒有過激情緒,沒有口罩,沒有相互衝突,大家相安無事,非常文明理性。

筆者看到警察與示威者相安無事,警察不去管示威人群,也沒有示威人群去騷擾警察。同時,筆者也看到一些議員與示威者交流,他們之間也很平和,似乎更多的是議員們在傾聽。與議員交流的示威者也很平靜。

筆者在上班路上經常在議會門口看到這樣的各種示威活動,感覺澳大利亞在管理示威遊行方面做得挺好,參加示威的民眾也非常文明,有修養。他們利用民主賦予的權利表達自己的意見,但他們遵紀守法知道分寸。其實,在民主社會裡,民眾有充分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表達的目的是被決策當局聽到,而理性的表達更容易被聽到。試想,如果在新州議會門前的這個示威以一種極端的方式進行,導致阻斷城市交通,阻礙市民正常出行,妨礙了城市正常運行,妨礙了他人的自由,也妨礙了警察執行公務,這是與民主理念背道而馳的。如是這樣做,自己的意見非但沒有被傾聽,警察肯定也是必須履行他們的執法職責來維護正常的社會治安。

在議會後門的示威者,他們雖然安靜但議會裡的人看得到

看澳大利亞的遊行示威得到的感悟是,每個人都有爭取民主自由的權利,當你希望你的權利被維護尊重時,你首先必須尊重其他人也擁有的同樣權利。 社會就是在這種相互尊重,相互聆聽中和諧、發展、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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