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注意,這個也不能隨便帶了!澳洲又要推新政,最高10萬澳幣罰款,監禁2年

2019年10月20日 10:21

文章來源:微報

不少都知道,

在澳洲出入境有一項明文規定:

出入境旅客攜帶1萬以上現金,

據悉立法草案還擴大了可以從「澳洲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獲取信息的機構範圍,允許AUSTRAC與更多的聯邦及各州和領地機構信息共享。

需要提前申報,否則被罰款或起訴。
但最近一項新法案出台,

所以Chester表示「在打擊有組織犯罪和恐怖主義的全球鬥爭中,我們國家安全、執法和稅收保護的機構能高效和有效地獲取運用金融情報至關重要。」。

澳洲的銀行也需對合作的海外金融機構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他們不是空殼銀行。

引發華人們紛紛大呼:

這也太嚴格了!

1. 新法案提交這物品也要申報

還是來的華人,

都要熟悉澳洲出入境政策。

目前海關規定,入境旅客如攜帶一萬元(含)以上的澳元及等值外幣,必須申報。

如攜帶本票、旅行支票、個人支票、匯票,還須應要求填寫可轉讓證券表,否則可能面臨罰款或起訴。

不然就會面臨無妄之災。

如果海關發現沒有申報或申報內容造假,

遊客可能會面臨最高10萬澳幣罰款,

一般是所帶現金的四分之一。

情節嚴重者甚至還有可能被監禁。

但最新媒體報道,

根據一項最新提交的法案,

不管是在澳洲久居的華人,

支票即將成為新的申報物品。

據9News報道,澳大利亞的出入境政策就要收緊為只要攜帶了超過1萬澳元,哪怕是非現金形式也必須要申報。

根據昨天提交到聯邦眾議院的這項法案,

旅客超過1萬澳元且必須要申報的範圍,

從現金擴大到了支票以及旅行支票。

議員Darren Chester在向下院介紹該法案時表示,它將有助於阻止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
據稱,有組織犯罪每年給澳大利亞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470億澳元。Chester指出:「犯罪和恐怖主義威脅的金錢援助方式並非一成不變」。

他強調「就其本質而言,洗黑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的方法會不斷演變,以尋找新的機會。」

Chester認為罪犯和恐怖分子會不斷試圖尋找新的辦法來規避控制及逃避偵查,所以澳洲的法律和政策也必須要與時俱進。

在AUSTRAC公布的年度報告中,

上財年遭遇的五大犯罪類型被列出。

其中和國家安全有關的超過了1100宗,

也遠遠多於其他類型的犯罪。

此外,涉及洗錢的有234宗,和欺詐相關的有140宗,109宗涉及偷漏稅,還有66宗則是因為欺詐及騙局衍生出來的。

同時立法草案還加重了對不申報者的處罰,

他們可被判處的刑期被延長至2年。

2. 華人申報是重災區

華人愛攜帶巨款出國,

似乎成為了一些人的習慣。

全是100塊一張的綠色澳幣!

去年查獲了一宗「大案」!一名40歲的大叔被邊檢工作人員要求開箱。邊檢人員在這個箱子里一共發現4萬5千澳幣!

與此同時,大叔的其他託運行李也被抽檢出來單獨檢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幾個行李箱滿滿當當的,

兩件行李一共加起來,

有14萬5千多澳幣的現金!

韓國:

於是,邊檢就把這14萬多的澳幣扣下來了,並懷疑該大叔是在澳洲境內境外從事洗錢。

其實這大叔的做法,見過不少,在最鼎盛的時候,就有不少華人帶著整箱的現金入境買房,被機場海關逮了個正著。

位於的房地產銷售網站——澳洲家園網(AC Property)的經理Yang曾表示,有些中國買家都是帶著整箱的現金來買房子的。

不僅僅是在澳洲,不少華人在全球各地入境時都因攜帶巨額現金被捕。

有攜帶百萬現金想要豪游迪拜,最後被沒收還被指控涉嫌資本清洗法律和試圖洗錢罪的華人郭先生。

還有因為幫父親帶兩個裝有12700美元的信封回加拿大,被海關攔截。最終現金被沒收還Nexus快速入境卡被取消、自己被列入了「不可信任的旅客」黑名單的華人小董。

更別提在義大利因「超額攜帶現金」被查,結果發現其「造假」、「逃稅」、 「洗錢」,最終被警方以逃稅、洗錢、造假和接贓的罪名起訴的華人一家五口。

最後,

因此,無論你生活在哪個國家,都不要抱著僥倖心理,攜帶超額貨幣入境。

以後澳洲支票也要申報了,大家千萬別忘了!

最後的最後,附上各國攜帶支票貨幣入境限額,希望大家都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歐盟成員國:

旅客可隨身攜帶不超過1萬歐元的現金(或等值其他貨幣以及股票、債券和旅行支票等可兌換為現金的物品)出入境。如超過該限額,則必須向海關進行申報。

美國:

美國海關規定,入境遊客攜帶超過一萬美元現金、旅行支票或者其它貨幣形式例如澳元等,都要向美國海關申報,並對現金來源作出合理解釋。

加拿大:

根據規定,赴加遊客攜帶金額超過一萬加元,需要向海關申報。包括加元及其它國家的貨幣、旅行支票、匯票、投資證券等各種形式的貨幣。

根據規定,入境韓國時,如攜有一萬美元以上現金,則須向海關人員申報。

離開韓國的非居住旅客如攜帶相當於一萬美元以上的外幣或韓幣(包括旅行支票和銀行支票),必須得到韓國銀行或海關的許可。

日本:

海關規定,入境時攜帶現金、旅行支票、有價證券總值在一百萬日元以上,或黃金(純度90%以上)達1公斤以上時,須辦理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