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現年59歲的亞伯拉罕(Lucy Abraham)是2個孩子的媽媽,她在2016年的一次工作事故中手臂、肩膀、手腕和肘部受傷,無法工作。幾個月前,經濟拮据的她被迫申請提前領取一小筆養老金,以幫助支付房租、雜貨和汽油等費用。她說:「我沒有多少養老金,大約只有2萬元。」
來源: 澳華網
《先驅太陽報》6日報道,數據顯示,從去年7月到12月,在超過3.34萬份提前領取養老金的申請裏面列出了令人同情的理由。其中58%的申請成功了,使得這些澳人總共動用了2.924億元養老金,平均每人獲得1.52萬元。
據悉,用於支付醫療費是最常見的申請理由,共有近1.7萬份申請獲得批准,其中的養老金價值達到2.644億元。第二個常見的申請理由是為了防止個人房屋被強行出售,約有1200份申請成功,他們共獲得1490萬元。
對此,澳洲養老金受託者協會(Australian Institute of Superannuation Trustees)首席執行官舍林克(Eva Scheerlinck)稱,提前領取養老金「只能作為最後的手段」。
此外,澳洲Slater and Gordon公司負責人甘蓓拉(Annemarie Gambera)說,他們經常看到一些客戶陷入財務困境,使用養老金成為最後的財務選擇之一。「絕望的生活迫使這些人考慮使用養老金,但這不是理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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