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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每日電訊報》報道,新州公立學校的校長們提醒,家長們今年在孩子教師的禮物方面不能太大方,因為一個簡單的感謝禮物可能導致老師陷入公務人員受賄的風險。
雖然校長們已經強調了嚴格的送禮規定,但家長團體都表示,這是非常艱難的一年,他們只是想向努力工作的老師們表達感謝。
上周更新的送禮政策禁止家長們贈送現金、禮品卡以及代金券等。
送禮政策還提出,教師應拒絕超過50澳元的禮物。
Seaforth Public School校長Trudy Bates對家長們表示,新規意味著禮品券和現金都被禁止,禮品的價格也被控制在50澳元以內。 」今年大家也許要換一種想法,否則教師們可能會違反教育廳的守則規定。我最近聽取了新州教育廳行為準則的簡報,回答就是非常簡潔的,我們必須遵守這些規定。「
但教育廳一名發言人表示,如果申報了禮品登記,那麼教師還是可以接受50澳元的禮物的,但如果認為禮物不合適,教師就需要拒絕。
」50澳元是需要上報的門檻,不是對所有禮品的一個嚴格限制。「
中央海岸家長委員會會長Sharryn Brownlee表示,家長們只想表達對辛苦奉獻的教師的感謝,可能被當做受賄的這種想法是對大多數努力工作的教師的一種冒犯。
」這種說法其實很蠢,他們的說法是家長會通過禮物給教師施加影響力,他們認為教師可以被家長收買或影響,那就是說教師們是在出售自己的能力。他們說的是腐敗,但是在學校的環境中去說議會和其他地方出現的腐敗行為,其實是一種過度反應。「
此前有報道指出,悉尼學校的部分家長會給教師300澳元現金及465澳元Visa禮品卡作為禮物。 Beverly Hills Public School校長Danny Squires也提醒家長們,確保感謝禮物的金額不超過50澳元,而且也表示,家長不是一定要送禮物給教師。
Squires本月說:」這個時候,家長和學生想要表達他們對教師的感謝。但請大家記得,沒有必要送禮物。我們收到的最棒的禮物是孩子們在這一年內取得的進步。「
教育廳的行為準則政策中寫道:」禁止索要金錢、禮物和好處,也不能接受50澳元以上的金錢、禮物。這樣做就被視為是受賄,這是一種犯罪。「
新州Parents and Citizens Federation會長Tim Spencer表示,雖然簡單的感謝禮物是可以的,但他也知道,有些家長試圖通過贈送奢侈品或現金來為孩子」挑選教師「。
」他們直接向學校或校長送禮,確保孩子在下一年進入一個好班級。很多校長都告訴我,曾經歷過某種程度的行賄,但他們都有禮貌地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