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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尼晨鋒報》報道,一家中國組織註冊了一個包含悉尼歌劇院標誌性帆船圖案的商標,遭悉尼歌劇院提起訴訟。
在周一向聯邦法院提起的訴訟中,悉尼歌劇院信託基金要求法院指示商標註冊處拒絕註冊澳中經濟貿易文化協會(ACETCA)的商標,該組織曾被指與中國政府「關係密切」…
要註冊的圖標包括風格化的悉尼歌劇院帆船,右邊是漢字,該組織表示,這些漢字「可能會被翻譯成英文China Trade Association(中國貿易協會)」。
悉尼歌劇院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並在法庭文件中指出,這家中國協會的標識「可能會欺騙或造成混淆」,並錯誤地暗示了歌劇院信託基金與ACETCA之間的聯繫,比如一種贊助或代言關係。
2018年,中國影響力研究專家漢密爾頓(Clive Hamilton)教授和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研究員喬斯克(Alex Joske)在提交給聯邦議會情報與安全聯合委員會的報告中稱,ACETCA是一個與中國共產黨「關係密切」的組織。
其網站上說,它是一個非政治組織,「主要由生活在澳大利亞的中國商人組成」,它的使命是「通過促進貿易、文化和慈善目標,加強澳大利亞和中國之間的關係」。
ACETCA預計會在稍後予以回應,此案尚未進行初步聽證。
聯邦法院今年已經審理了一系列商標糾紛,其中包括麥當勞指控Hungry Jack,稱後者的Big Jack抄襲它的巨無霸(Big M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