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今日阿德萊德
據報道,一名來自巴基斯坦的留學生持學簽和過橋簽在澳生活了8年多,在此期間,他僅僅修完了一門課!
此前,他申請簽證已遭3次拒絕,法庭認為他申請簽證的目的是留下澳洲,而並不是留學。
法院判決說,他唯一完成的課程是專業會計四級證書。
AAT發現,學生簽證是發給那些真正想暫時留在澳洲學習的人的。
Noor告訴AAT,他需要從澳洲一所大學獲得商學學士學位,才能回到巴基斯坦,在他父親的快餐店工作。
Egan法官表示,AAT認為「Noor未能對任何有意義的細節進行解釋,例如,為什麼他需要獲得商學學士學位才能在他父親在巴基斯坦的快餐店工作」。
法院判決稱,Noor於2012年11月4日第一次來到澳洲留學,在註冊但未完成工商管理和會計學位等各種課程后,他於2018年9月29日第三次申請了學生簽證。
Noor此前曾兩次在商學學士和會計學學士之間切換課程。
2019年1月11日,他第三次申請學生簽證被澳洲內政部拒絕。Noor隨後向行政上訴法庭提出上訴,該法庭於2019年11月29日駁回了他的案件。
隨後,他向聯邦巡迴法院提起上訴。在他的案件提交法院審理期間,他得以留在澳洲。
2017年有6個月,他沒有註冊參加任何課程,這與他的簽證條件不符。
在過去的七年裡,他只回過巴基斯坦兩次,儘管他在巴基斯坦有一個未婚妻。
法院得知,未婚妻從未到澳洲去看望過他。
法官伊根裁定,Noor的上訴失敗,因為他未能證明AAT在他的案件中審判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