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悉尼生活資訊
對於一個家庭來說,能夠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不再奔波于租房的麻煩和來回搬家的不穩定之中,是很多人的夢想,因此大家才會兢兢業業地攢錢只為了有一天能夠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近日,一名澳洲的女子就因為這樣的一件事十分憤怒!
Daily Telegraph:「沒人告訴過我這是Milat的凶宅!」一位房主怒吼道
最讓她驚喜的是,在這個地價居高不下的區,這棟房子才賣僅僅66萬澳元!在中介的帶領下,她大體瀏覽了一下房子的構造與裝修,在沒有發現明顯問題過後就簽了合同買下了這棟房子···
這居然是她噩夢的開端!
房子竟是兇殺現場!
在入住以後Rebecca發現車庫天花板上的閣樓里似乎有一些前主人留下的雜物,作為一個二手房,裏面有一些沒來得及清理完的物品很正常,可Rebecca卻在清理的過程中發現這些東西並不是簡單的廢棄物品···
一支魯格10/22步槍的螺栓、幾個寫著名字的睡袋、沾滿鮮血的枕頭和腰帶···
她忍不住怒吼道:「中介怎麼能夠隱瞞不說呢!沒有任何人告訴我這棟房子的過去!!!」
一想到睡著的屋子曾發生過鮮血淋淋的謀殺,如今她是不敢再在這房子里生活了,可是這房子賣也賣不出去、住也住不了,辛苦十幾年的積攢一下子打了水漂···
中介為利隱瞞多
Rebecca的經歷並不是個例,許多中介為了儘快拋售房子,往往會隱瞞最為關鍵的信息,並且用低價來吸引那些不知情又想要購房的買家!
無獨有偶,一對華裔夫婦花了八十萬澳元買了新房后,才發現自己竟然住進了凶宅!
Pressreader:我們就住在Sef Gonzales的謀殺凶宅里!
一個逆子因不服管教殺害了全家還企圖偽裝成受害者誤導警察!他的無恥與狠毒讓許多澳洲人難以置信!
直到回家無意間看到新聞Sef Gonzales被判終身監禁的消息,並發現該報導同時稱「SEL的殺人之屋」已經賣掉以後,才猛然發現他們買的正是該凶宅!
在澳洲,《物權法》雖然由澳洲各州政府制定,但是存在很多共用的相似點。
例如,《物權法》中最基本的一條原則即:「買家須知(caveat emptor)」
這一基本原則的存在表明,買家對住房的任何潛在缺陷負有調查義務。
「儘管房產中介負有從客戶最佳利益出發的義務和職責,但是這種義務在實際生活中往往表現在給客戶協商一個便宜的價格。」
因此小編也要提醒大家:買房子時一定要慎之又慎!多多核查!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掉進中介挖好的坑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