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稅務局向力拓開出4.06億澳元新稅單
來源:澳華財經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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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 News《澳華財經在線》3月8日訊 據礦業巨頭力拓(ASX:RIO)表示,澳大利亞稅務局(ATO)已向其發布一份修訂后的稅單。修訂后追加力拓的稅款核定額為4.065億澳元,其中包括3.594億澳元的主要稅費及4710萬澳元的相關利息(罰息)。
此次澳大利亞稅務局之所以向力拓開出新稅單,與其2015年一筆力拓澳洲從力拓英國借款以支付力拓英國公司股息的資金相關利息是否可以稅前扣除相關。但力拓表示,2018年已歸還該筆借款。
力拓在澳大利亞和倫敦雙重上市,這意味著該公司應向其澳大利亞和倫敦交易所的股東支付同等股息。
( 圖片來源:《澳華財經在線》)
信達(Accentor)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合伙人Jack Zhang CA MTax 表示,通常在澳大利亞這些重大的稅務爭議會上升至企業與ATO上法庭打官司的層面。近期比較著名的案例是2017年的Chevron Australia Holdings Pty Ltd v Commissioner of Taxation [2017] FCAFC 62 (Chevron 案件)。在該案件中,Chevron澳大利亞公司通過一系列的借款合同安排從其美國子公司借款等值25億美元的澳幣,而ATO認為相關借款的利息支付超出了稅法有關轉移定價條款的相關規定,違反了公平定價原則。ATO發出了修改的稅單,對ATO認為利息超額的相關部分不可以作為稅前抵扣,並就此開出相關罰款。該案內容比較複雜,簡述的該案結果是ATO在聯邦法庭上勝訴,而Chevron公司並沒有就其敗訴向高等法院上訴。當然,目前力拓的情況與Chevron不盡相同,我們也將持續關注該事態的進展。
(注:Jack Zhang 是澳大利亞UNSW稅務碩士,澳大利亞皇家特許會計師及澳大利亞稅務學會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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