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微小企、JobSaver補貼今起網申
來源:澳洲四大號外
2021年7月26日今天起,企業可以去SERVICE NSW官網申領最高$1,500每兩周的微小企補貼、或者上限最高$10,000每周的工資補貼。
補貼申請將於2021年10月18日結束。
No.1、$1,500每兩周的微小企補貼
(2021 COVID-19 micro-business grant
簡介
如果您是受最近 COVID-19 限制影響的微小企業(小型企業、個體經營者或非營利組織,年營業額在 30,000 澳元至 75,000 澳元之間),您可能有資格申請每兩周1,500 澳元用於支付大悉尼封鎖期間的業務費用。
該補貼是為NSW的微小企業提供支付其業務成本的現金流支持。
申請條件
於2021 年 6 月 1 日,在NSW註冊了有效的澳大利亞商業編號 (ABN),或證明您的企業主要在NSW經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年度的總年營業額(aggregated annual turnover)介於 $30,000 至 $75,000 之間
與 2019 年同期相比,在大悉尼封鎖期間(從 2021 年 6 月 26 日開始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結束)的至少 2 周內,由於公共衛生令,營業額下降了 30% 或更多
有商業成本但沒有獲得其他政府支持
沒有申請 2021 COVID-19 business grants或 JobSaver 付款
如果您是雇傭企業,維持了您於2021 年 7 月 13 日的員工人數
如果您是非雇傭企業,例如個體經營者(sole trader),您的該業務是您的主要收入來源
不符合條件的企業
某些實體,包括主要賺取被動收入(例如租金、利息或股息)的實體或在 2021 年 6 月 1 日之後註冊 ABN 的實體,則沒有資格獲得此補貼。請參閱指南附件 A 中不合格企業的完整列表。https://www.service.nsw.gov.au/2021-covid-19-micro-business-grant-guidelines#attachment-a-ineligible-businesses
對於非雇傭企業,如果與企業相關的任何人或從中獲得收入的任何人已收到 Commonwealth COVID-19 disaster payment,則非雇傭企業沒有資格申請此補貼。
對於雇傭企業,如果您收到此補貼,您的員工仍可以獲得Commonwealth COVID-19 disaster payment。
獲得 1,500 澳元小企業費用和收費補助的企業仍可以申請該補貼。
需出具的書面證明
聲明您符合所有資格條件
提交在大悉尼封鎖期間,您的企業營業額在至少 2 周內下降了 30% 或更多的證據
提交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年度的總年營業額介於 30,000 至 75,000 澳元之間的證據
根據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文件,以證明您符合資格標準
如有需要,證據必須採用以下形式:來自獨立的合資格會計師、註冊稅務代理或註冊 BAS 代理人的會計師信函,使用政府提供的模板,或
銀行賬戶對賬單,或
商業活動報稅表 (BAS),或
澳大利亞所得稅申報表或評估通知
不能提供足夠證據的企業沒有資格獲得補助金。
例外情況
如果您的微小企業不符合所有資格標準,您仍然可以申請補貼。請參閱指南中概述的替代情況,詳見https://www.service.nsw.gov.au/2021-covid-19-micro-business-grant-guidelines#evidence-in-support-of-eligibility
事後政府審計
成功的申請可能會受到政府審核。Service NSW 可以要求企業提供以下文件的組合,以支持其根據此補貼的條款和條件確定資格和資金使用:會計師信
先前的商業活動報稅表
澳大利亞所得稅申報表或評估通知
由合資格會計師編製的損益表
銷售收據和發票
銀行賬戶對賬單
您需要將用於您的申請的所有書面證據保留至少 5 年
其他資訊
一個 ABN 只能提交一份申請
如果在一個 ABN 下有多個業務,則只允許提交一份申請
第一筆付款可追溯至 2021 年 6 月 26 日
2021 COVID-19 micro-business grant 不能用於支付其他政府已經支持的可用的費用,例如小企業費用和收費回扣將涵蓋的政府費用和收費
相關的 COVID-19 限制是:指2021 年 6 月 26 日發布的 2021 年公共衛生(COVID-19 臨時行動和聚集限制)令;2021 年 6 月 25 日發布的居家令;2021 年 5 月 27 日發布的居家令。
如何申請
申請人在www.service.nsw.gov.au官網網申,網申於2021年7月26日周一開放,於2021年10月18日結束申請。
有關該補貼的官方詳細英文原版內容,請見:https://www.service.nsw.gov.au/transaction/2021-covid-19-micro-business-grant
No.2、上限最高$10,000每周的工資補貼(JobSaver payment)
簡介
如果您是NSW的企業、個體經營者或非營利組織,並且受到最近 COVID-19 限制的影響,您可能有資格獲得 2021 COVID-19 JobSaver 付款。
JobSaver 將為那些維持了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員工人數的企業提供現金流支持。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有僱員的非營利組織將每兩周收到一次付款,以支付大悉尼封鎖第 4 周(從 2021 年 7 月 18 日起)產生的費用。
這筆款項相當於在NSW工作的每周工資的 40%:最低付款額為每周 1,500 澳元
最高支付額為每周 10,000 澳元。
每周工資通常應參考在 2021 年 6 月 26 日之前提供給澳大利亞稅務局 (ATO) 的 2020-21 財政年度的最新商業活動報表 (BAS)。
如果您是非雇傭企業,例如個體經營者(sole trader),您可能有資格獲得每周 1,000 澳元的付款。
申請條件
擁有有效的澳大利亞商業號碼 (ABN)
證明您的企業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NSW運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年度的全國總年營業額(national aggregated annual turnover在 75,000 澳元至 5000 萬澳元(含)之間
與 2019 年同期相比,在大悉尼封鎖期間(6 月 26 日開始)的至少 2 周內,由於公共衛生令,營業額下降了 30% 或更多
對於雇傭企業,您持續收到 JobSaver 付款期間,維持於2021 年 7 月 13 日的員工人數
對於非雇傭企業,例如個體經營者(sole trader),證明該生意是該關聯人士的主要收入來源。如果您有多個非雇傭生意,您只能為一個生意申請補貼。
不符合條件的企業
某些實體,例如賺取被動收入(租金、利息或股息)的實體、政府機構、地方政府、銀行和大學,沒有資格獲得 JobSaver補貼。請參閱指南附件B中不合格企業的完整列表,詳見
https://www.service.nsw.gov.au/jobsaver-payment-guidelines#attachment-b-ineligible-businesses
對於非雇傭企業,如果自 2021 年 7 月 18 日以來與該企業相關或從中獲得收入的任何人已收到Commonwealth COVID-19 Disaster Payment,則該非雇傭企業沒有資格獲得 JobSaver補貼。
證明材料
如果您的企業在受影響較大的行業列表(highly impacted industries list)中,您將需要:聲明您符合資格標準
聲明您在 2021 年 7 月 13 日的員工人數
如果您有員工,需聲明您將在收到 JobSaver 付款期間保持您在?2021 年 7 月 13 日的員工人數
如果您沒有員工,需聲明該企業是該生意所有者的主要收入來源
提交澳大利亞所得稅申報表、評估通知或其他文件,證明該企業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年度全國總營業額在 75,000 澳元至 5000 萬澳元(含)之間
提供您的合資格會計師、註冊稅務代理或註冊 BAS 代理的詳細信息
提供每周工資單的證據
根據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文件,以證明您符合資格標準。
如果您的企業不在受影響較大的行業列表(highly impacted industries list)中,除了上述證據要求外,您還需要:使用政府提供的模板,提交合資格會計師、註冊稅務代理或註冊 BAS 代理的信函,以證明您在大悉尼封鎖期間(6 月 26 日開始)與2019 年同期的收入下降幅度。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官方詳細指南https://www.service.nsw.gov.au/jobsaver-payment-guidelines
例外情況
如果您的企業不符合所有資格標準,並且您可以提供證據支持指南中列出的替代情況,則您仍可以申請 JobSaver。詳情見https://www.service.nsw.gov.au/jobsaver-payment-guidelines
事後政府審計
成功的申請可能會受到政府的審計。
政府將建立一個公共舉報渠道,允許公眾舉報不遵守 JobSaver 準則的企業。
Service NSW 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以下文件的組合,以支持其根據 JobSaver 條款和條件確定資格和資金使用,包括:會計師信函
先前的 BAS 報表
所得稅申報
經審計的損益表
您需要將申請中所提供的所有書面證據保留至少 5 年
其他資訊
每個ABN只能申請一次JobSaver
一個 ABN 下的獨立生意不能單獨另行申請
相關的 COVID-19 限制是:2021 年 6 月 26 日發布的 2021 年公共衛生(COVID-19 臨時行動和聚集限制)令;2021 年 6 月 25 日發布的居家令;2021 年 5 月 27 日發布的居家令。
如果僱主正在領取 JobSaver,其僱員仍可以獲得Commonwealth COVID-19 Disaster Payments。
如何申請
申請人在www.service.nsw.gov.au官網網申,網申於2021年7月26日周一開放,於2021年10月18日結束申請。
有關該補貼的官方詳細英文原版內容,請見:https://www.service.nsw.gov.au/transaction/jobsaver-payment
No.3、在哪兒申請?
www.service.nsw.gov.au 官網企業自行網申。
網申於2021年7月26日周一開放,於2021年10月18日結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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