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周四下午5點半,悉尼西部溫特沃斯角的一座公寓樓內,出現三位身穿全套防護裝備的人。
左右兩邊的都是警察,他們正在逮捕中間那名男子。
三人之所以這幅打扮,是因為被捕男子是一位新冠感染者……
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他應該自行在家隔離,隨時觀察情況,情況好的話可以自愈,情況不好再去醫院,
總之得等痊癒后才能自由活動,以防病毒擴散。
他住的公寓樓的監控攝像頭拍到了這樣的畫面。
一次,Anthony身穿衛衣,背著斜挎包,貌似是剛回家或者要出門的樣子,
他走進電梯,直接用手觸摸了電梯按鈕。
攝像頭拍到他對著鏡子整理自己的鬍子和頭髮,電梯停下后才離開。
不但沒戴口罩,也沒用雙手掩住口鼻。
衛生部門的工作人員先是給她打電話,想對他提出警告,但是Anthony拒絕接電話。
沒辦法,工作人員只能叫來警察,希望根據Anthony登記的地址,上門對他進行警告。
可按地址找過去,警方發現Anthony根本就不住那兒,他留的地址是假的。
警方發言人說:「Anthony不僅對社區構成威脅,也對他自己構成威脅,因為他生病了,最後一次看到他進入公寓樓時,能看到他正在咳嗽。」
警方表示,他那些看似不起眼的舉動,就可能造成病毒擴散,傳染給當地成千上萬的居民,具有巨大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因此警方把Anthony稱為「公共衛生的頭號公敵」。
據《每日電訊報》報道,通過第三方的幫助,警方終於聯繫到他,雙方經過商量貌似達成了某種協議,讓Anthony不再亂跑。
但協議最終失敗了,警方才不得不將他逮捕。
周四下午,一隊警察來到Anthony居住的公寓大樓。
為了在轉移過程中杜絕病毒擴散,他們也給Anthony穿上全套防護裝備,三個人捂得嚴嚴實實才走出來。
大家都覺得把Anthony這位「公敵」帶走,心裏才踏實。
「我有證據證明我一直在隔離……你愛怎麼著就這麼著吧。」
包括在公共場所未防止2-5類傳染病傳播,未遵守新冠防疫規定,未遵守兩項自我隔離規定,未在公共場所的室內區域恰當佩戴口罩等。
接下來等著Anthony的,就是先治病、再被審判,併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了。
終究是要付出「自由」為代價……
責任編輯:s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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