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驅逐禁令取消,「租賃新法」保護力堪憂
據報導,維州政府表示,墨爾本不會重新實施驅逐租戶的禁令,而是根據新租賃法保護租戶免受不合理驅逐,並向租戶提供1500澳元的救濟金,幫助他們度過封鎖。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在今年3月推出130多項改革加強租戶的權利,待暫停驅逐結束,對租戶的保護也不會有影響。根據我們的新租賃法,除非維州民事和行政法庭 (VCAT) 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這樣做是合理合宜,否則不得驅逐租戶」。
然而,詢問租房和驅逐的租戶件數增加一倍。
2020-2021財政年度,維州消費者事務部收到107,621件租房相關問題—16,045次(或15%)與驅逐或終止租賃契約有關。相比之下,2019-20財政年度為44,617,僅8405件與驅逐或終止合同有關。
租房者和住房聯盟(Renters and Housing Union, RAHU )自3月以來一直在爭取暫停對維州人實施驅逐令,因此查詢量激增並不奇怪。
RAHU 的米契艾力克(Mitch Alexander)表示,在大流行期間,不應考慮任何驅逐案件。他說,更新后的租賃法不足以保護因墨爾本持續封鎖而失業的租戶。
他舉VCAT最近一個裁決案為例,一名租戶曾擔任拼車司機,但由於疫情影響生意付不出租金,因此被驅逐。
「很明顯法律是不夠的」,米契艾力克說。
「我們只是覺得在全球疫情大流行期間,任何人都不應該被驅逐。」
他說,周一宣布的救助計劃過於規範,如果不符合要求,許多租戶,包括那些已經背負巨額租金的租戶將得不到幫助。
維州規劃住房廳長理查韋恩(Richard Wynn)表示,高達1500澳元補助款將代表租戶直接付給房東。
租戶必須支付的租金必須超過其收入的30%,單身人士的收入限製為62,860澳元,夫妻兩人的收入上限為94,300澳元。銀行存款也必須低於2000澳元才符合補助資格。
租戶還必須從今年5月27日開始協商租金減免。米契艾力克說:「民眾不太願意與房東談判,而且之後不會再有暫停驅逐令,擔心以後可能會被報復」。
租賃團體質疑缺乏額外援助的同時,房地產行業也對房東缺乏財政支持感到失望。
維州房地產協會主席黎安卡爾南(Leah Calnan)表示:「去年房東獲得25%的土地稅減免,但是公告沒有相關內容。政府似乎忘記為房東業主提供救濟」。
黎安卡爾南說,另一方面,由於VCAT案件積壓了8至10周,甚至有不付租金的申請案件;物業經理和房東被拖欠好幾個月的租金。
她補充說,部分投資者現在因為個人財務困難等原因想要出售他們的房產。
Philip Webb首席執行官安東偉柏(Anthony Webb)表示,救助計劃的實施時間太長,墨爾本第六次封鎖期間,租戶和房東都在苦撐。
「這是我們從去年就在處理的問題,對於許多房東和租戶來說,這可能為時已晚。」
維州是唯一一個封鎖中且不向租客提供暫停驅逐令的州。新州政府本周宣布將延期至11月11日,並向那些難以支付房租的人提供額外現金。
ACT也禁止驅逐,上周宣布封鎖,將暫停驅逐三個月。
責任編輯: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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