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公眾號「貓本吐槽」發文稱,根據一則流傳的朋友圈截圖顯示,墨爾本一處工地因違規開工被警方突襲。
當時共有4個人在工地,3名見狀提前離開現場,剩下1人與警方談話后被告知每人將被罰款$5000,建築公司是否會有追加罰款不明。
下午,有一名讀者聯繫到筆者稱當時在場的幾名工人其實沒有違規,「是警察沒有查清就給了罰款」,而工人們見警察來了只是下意識地離開現場,目前他們已準備提交申訴。
在關停通知的下面寫著唯一的例外:是某處工地若為了確保工地能夠安全關閉或進行必要的緊急維護可以繼續開放。
那這件事中,工人能否在已經有人住的房屋提供服務呢?在官網頁面的「常見問題」中有段落提到允許的條件:https://www.coronavirus.vic.gov.au/coronavirus-sector-guidance-construction#work-at-occupied-premises-in-lockdown-lgas
2. 所執行的工作只能在戶外,並遵守社交距離。
4. 必須佩戴口罩,除非有充分理由。
所以,如果這件事中的工作場景確實符合允許條件的話,即四個工人在房屋外,但只有一個工人作業,其他三個只是出於安全目的看著,那麼筆者也是支持他們去主張自己的權益,冤枉的錢一分都不能給。
責任編輯: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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