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租房族可以合法養寵物了!房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昆州租戶在出租物業中飼養寵物的權利將得到加強,根據周四議會通過的新法律,房東再也沒有拒絕飼養寵物請求的絕對權利了。

這項重大改革只允許房東以「正當理由」拒絕寵物,包括物業沒有足夠空間或圍欄而不適合飼養寵物,飼養寵物會對健康和安全造成不可接受的風險,或違反法律規定等。

不過房東可以對飼養寵物的房客提出合理要求,包括寵物不能進屋,或者在租約結束時必須對地毯進行清潔和對房產進行熏蒸。

但房客也可以把房東告上住宅租賃管理局(Residential Tenancies Authority)以解決爭端,只要他們認為房東拒絕自己的要求是不公平的,也可以向昆州民事和行政法庭起訴。

住房事務發言人曼德爾(Tim Mander)說,改革削弱了房東的權利,房東「有理由感到委屈,因為他們不再有擁有決定租戶能否在自己的房子里飼養寵物的最終拍板權力」。

但住房廳長艾諾克(Leeanne Enoch)說,關於這些法律的諮詢工作已經持續了「很多年」,現在終於找到了「適當的平衡」。

她說:「新冠疫情加強了寵物對人們身心健康的重要性,這就是為什麼這是新法案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昆州房地產協會(REIQ)會長梅克里拉(Antonia Mercorella)表示,關於寵物的話題存在分歧。她說:「許多租戶想要寵物,同樣,許多房東也不想處理寵物可能造成的潛在問題,即他們認為寵物可能導致財產損失。」

她說,新法律包含了一項重要的保障措施,即寵物損害不被視為正常損耗,這意味著房東可以就寵物造成的損害索賠。她說:「我們承認仍然會有一些房東和物業經理認為改革偏袒租戶。」

新法律還規定了出租物業在基本安全、安保和功能方面的最低標準。如果房東不遵守修繕令,可被處以最高6850的罰款,而且每多拖一周,罰款都會增加。

新法律也終止了業主的無理由驅逐行為,但擴大了房東和租戶終止租約的批准理由。

然而,自由(LNP)抱怨說,這些「瘋狂的變化」意味著本該定期更新的租約將成為「永久」租約。

逃離的人將更容易退出租賃合同,或在未經房東同意的情況下更換門鎖,以確保自己的安全。

反對黨將提出修正案,但將支持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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