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部分地區市議會被迫重新考慮其電動滑板車試驗計劃。
包括悉尼市在內的幾個議會已經排除了參与的可能性,理由是出於對行人安全的考慮,以及擔心這些設備會被丟棄。
北悉尼議會在審查了新州交通標準的細節后,正在重新考慮是否參加。
北悉尼是少數幾個計劃參与為期12個月的試驗的內城委員會之一,但因成本和繁重的要求而猶豫不決。
其他已經排除參与的地方議會包括內西區、韋弗利(Waverley)、布萊克敦(Blacktown)、坎特伯雷-班克斯敦(Canterbury-Bankstown)和斯特拉斯菲爾德(Strathfield)。
Georges River議會此前曾表示有興趣參与,但尚未決定是否繼續,此事將在下個月進行考慮。
州政府曾讓地方議會在9月底前做出決定,但可能會延長截止期限。
地方議會不願簽署試驗協議,促使該部門重新考慮其做法。
但北悉尼市長佐伊貝克(Zo? Baker)表示,交通廳所要求的道路安全審核費用最高可達30萬澳元。
她說:「電動滑板車真的很值,但政府宣布要進行試驗,卻把一切都交給市議會,包括成本,這有點不真誠。」
斯特拉斯菲爾德市長馬修·布萊克莫爾(Matthew Blackmore)表示,工作人員擔心失敗的共享單車計劃會重演,市政委員會不得不清理廢棄的自行車。
他說:「它們被扔得到處都是,委員會花了很多錢收集和清理它們。」
其他地方議會認為,電動滑板車更適合出行旅客多的地區,因為它的重點是讓用戶完成往返旅行,而不是單程旅行。
Parramatta和Liverpool議會已經在各自的市政區內確定了可以推廣電動滑板車的區域。
根據市政委員會的提議,電動滑板車在最初的三個月內將被允許在Parramatta Valley自行車道上行駛,之後可能會被推廣到CBD。
Wollongong市議會也計劃簽署協議,並希望在9月前開始試行,允許乘客從市中心前往海濱。
自7月底以來,作為試驗第一階段的一部分,電動滑板車已經在西悉尼公園和安南山(Mount Annan)澳大利亞植物園的三個地點提供租用。
新州交通廳長羅布·斯托克斯(Rob Stokes)在宣布這些地點時表示,政府正在採取謹慎的措施。
他說:「和任何新技術一樣,電動滑板車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機遇,也帶來了一些需要解決的挑戰,然後我們才能讓它們永久地出現在我們的街道上。這就是為什麼新士州政府努力推廣試驗,我們的公園是在多個議會區域進行試驗之前開始的完美地點。」
在試驗的下一階段,電動滑板車仍不允許在人行道上行駛,以防止與行人相撞。如果電動滑板車在人行道上被錯誤使用,地理圍欄技術可以檢測並減慢它的速度。
它們只能在限速50公里/小時或以下的道路或自行車道上騎行。
它們在公路上的時速將被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在共享道路上的時速將被限制在每小時10公里。
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滑板車也不能在午夜至凌晨5點之間使用,騎行者的最低年齡為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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