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rray Bridge三名警察毆打居民的訴訟案庭外和解
Murray Bridge三名警察毆打居民的訴訟案庭外和解。
一名男子聲稱在Murray Bridge被三名警察毆打,導致他需要進行手術,他所提出的40萬澳元的訴訟已經得到解決。
Jeremy Jackson於2021年11月開始提起訴訟,聲稱三名警察在離開Murray Bridge警察局后毆打了他。
Jeremy Jackson以攻擊和侵犯他人人身為由,要求賠償42.6萬澳元。
據悉,2022年該案件以未披露的金額和解。
總檢察長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證實了這一和解,並說這是在政府不承認任何責任的情況下達成的。
Jeremy Jackson在提交給地區法院的索賠聲明中稱,他曾於2018年12月5日前往Murray Bridge警察局。
Jeremy Jackson當時喝醉了,被告知不要開車回家。
晚上11點,在Jeremy Jackson離開警察局后不久,三名警察乘坐一輛有標誌的警車離開。
索賠聲明稱,Jeremy Jackson在晚上11點04分走到Swanport Rd時被這些警察攔截。
Jeremy Jackson聲稱,當警察抓住他時,他是以 "被動的姿態 "站著的,沒有人告訴他犯了任何罪行或被逮捕。
這些警察被指控對Jeremy Jackson進行了六次單獨的攻擊,包括用可延長的警棍打他的腿,打他的臉,並掐住他的脖子。
逮捕過程被攝像頭記錄了下來。
Jeremy Jackson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當另一名警官要求他進行呼吸測試時,他拒絕了,直到當晚三名警官之一離開房間。
索賠聲明稱:"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警官將戴著手銬的Jeremy Jackson扔到地上,導致他的頭部著地。"
Jeremy Jackson被指控拒捕、嚴重攻擊和妨礙警察,這些指控都被撤銷。
Jeremy Jackson有多處受傷,包括眼眶骨折、氣管碎裂和腦震蕩。在被捕兩周后,他接受了修複眼窩的面部手術。
在Crown Solicitor事務所提出的辯護中,承認了逮捕的許多情況。
然而,他們堅持認為,逮捕是合法和適當的,因為Jeremy Jackson在前往警察局的路上涉嫌不合格駕駛。
南澳警方表示,他們無法評論是否有警官受到內部紀律處分,因為法律規定不能公布對警官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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