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民+提供假材料,下籤了!華人移民中介言論引爭議

來澳的朋友們都知道,簽證最忌諱的就是材料造假,一旦造假被查出,後果將會非常嚴重。

不過,近日有中介發帖稱,一位客戶材料造假被查到之後,還是獲得了簽證。

在帖子里,這名稱:「來自非洲的客戶技術移民被拒簽兩次,(因為)提供了虛假材料。學生簽證被拒簽1次,485被拒簽1次,AAT失敗3次,有非法居留歷史。」

根據中介的敘述,這位申請者不僅提供虛假材料,還曾當過「」。

「經過超過7年的漫長等待,終於成功經過移民補償干預如願以償的拿到實質性簽證。客戶激動的在電話里哭的時候,我也跟著哭了。 」

本是中介分享成功案例的一條宣傳帖子,很快就引起了爭議。

有人對這件事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還有人認為提供假材料涉及到了誠信問題,對中介提出了質疑。也有網友認為,這就是移民律師的作用。

是一個非常注重誠信的國家,在申請簽證時提供了虛假材料絕對是大忌,在這裏再給大家科普一下局最嚴厲的「打假條款」:PIC 4020。

移民法中公共利益準則(PIC 4020)規定,只要是給移民官、上訴官,相關職業評估機構或者給Medical Officer提供過虛假材料或者不實信息。那麼後果將是3年之內不能遞交其他簽證(18歲以下的申請人除外)。

此外移民法中還明確指出,如果是對於身份材料的造假(例如護照造假等),那麼後果將更為嚴重,10年之內不能遞交其他簽證。

雖然的確是有人通過律師在這條路上「黑洗白」,但那畢竟是個例。

有的人會懷著僥倖心理想,只要簽證官疏忽、沒注意到材料造假,過了這一關拿到了簽證就萬事大吉了。殊不知,就算是簽證甚至是pr/citizen到手了,依舊會翻車,最後還是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素材來源:聊聊澳洲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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