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房東以為留學生「單純」,沒想到自己反損失超$4萬

2023年09月26日 9:07

在加州租房子,最怕的就是遇到「租霸」,加上根據法律,房東不得隨意驅趕租客,若走法律程序申請「驅逐令(unlawful detainer)」,至少需要半年時間。因此,一旦遇到,不僅讓你金錢上損失慘重,更重要的還要花費大量的時間……

近日,家住在南加李先生就遇到這樣的煩心事!據了解,為了避免遇到租霸,李先生還特意將房屋租給,因為他認為初來乍到,應該為人都比較「單純」,但令他萬萬沒想到,對方一年租約中僅付三個月的房租,期間還玩消失。李先生花費一年時間完成驅趕法律程序,損失租金超過$4萬。

據悉,2022年5月,李先生在橙縣爾灣有一棟兩室的康斗屋(Condo),每月租金定為3200美金。之後有兩位華人和日裔的留學生前來租房,華人留學生就讀於聖塔芭芭拉加大(UCSB)大學四年級,日裔留學生則就讀爾灣加大(UCI)大學三年級。

原本李先生一位留學生比較「單純」,出國留學應該不缺錢,因此決定將房子租給這兩名留學生,合同上的承租方為張姓華人留學生。

2022年5月8日:李先生與張同學口頭約定,租約從5月15日開始,並在5月14日見面完成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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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同學需要在5月8日先支付一半的押金$2100,然後在正式簽約當天,支付剩下的$2100押金以及5月15日至30日的房租;

5月8日按時通過zelle轉帳支付$2100,可是在5月14日雙方見面正式簽約時,沒有立即支付剩下的$2100押金與$1600房租;

理由是:室友還未轉帳給他,並表示5月15日會準時交錢。為搞好房東、關係,李先生覺得寬限一天沒有問題,於是就在沒有收到餘下押金與房租的情況下,將鑰匙交給張同學;

5月15日:張同學沒有如約轉錢;在李先生的催促下,張同學仍然回復說室友還未轉帳給他。之後對方一直以帳戶問題或轉帳限額為借口推脫,直到5月25日,張同學才付清押金和當月租金;

合同規定每月1日交房租,最晚不得超過當月的3日;

6月3日:張同學並沒有如期繳租李先生已經後悔將房屋租給這位留學生。他給張同學發信息,表示願意退回張同學所有款項,與張同學解除合同;

然而張同學表示這次未能按時交租,是因為室友出門溝通不暢,他將當月房租轉給李先生后,承諾以後會按時交租;

7月3日:張同學仍未支付全額的7月房租,他先是支付$2000房租,然後以銀行轉帳不知什麼原因被限額,稱需要延後幾天才能繳納剩下$1200房租;

7月7日:張同學又稱他「發高燒」,無力去銀行處理相關事宜,要求緩緩再支付剩下的房租。到7月8日,他才終於將剩下的1200元繳清;

8月初:張同學還是未能根據合約在當月3日前繳納房租。10日,張同學發來幾段他與銀行業務員的對話,稱的帳戶被凍結,需要幾天才可以轉帳;

李先生表示,他要啟動驅趕程序,要求張同學搬走;

8月28日:張同學稱他一周沒有吃過飽飯,如果李先生驅趕,程序要好幾個月時間,不如再給他一段時間,他會一次性交兩個月的房租;

8月31日:張同學稱找朋友借了$1300轉給李先生;

9月初:張同學還是沒有交納房租,這時他已經欠下$5200多;

9月9日:張同學再次以支票未到款為借口稱幾天後再交房租,至此張同學的電話也不接,簡訊也不回,從此消失無蹤。

李先生聯繫不到房客后,又不敢進屋查看情況,怕觸犯法律。

於是聘請律師開始走司法流程,在張同學消失近一年後,2023年9月6日,李先生拿到法院的驅逐令,並在6名橙縣的陪同下,打開出租屋的大門,正式拿回房屋。

李先生說,橙縣警察表示,近期因欠繳房租引起的驅逐案很多,在爾灣等房租相對較高的地區更是如此,他們9月6日這一天,就需要驅趕10戶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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