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該不該罰呢?
因為下面這張照片,墨爾本一名79歲的老太太被罰了$288。
網友們為此吵翻了天,有人認為這罰款完全不合理、非常荒唐,也有人認為罰的對,該罰。
怎麼回事呢?
今年79歲的Judy Murphy住在墨爾本南部郊區Sandringham,養著一隻名叫Clarrie的馬爾他犬,今年5歲。
有一天,這隻狗跑到了共用的車道上,沒有栓繩。
一位鄰居發現之後,拍下了照片,向Council進行了舉報。
隨後,Murphy收到了Bayside Council罰款$288的通知。
Murphy覺得這罰款來的莫名其妙。
當她向Council詢問為什麼罰款時,Council表示,作為狗主人,將狗牢牢關在自己家是她的法律責任。
這樣的解釋讓她無法接受。
她覺得,第一、自家的狗當時只是在共用的車道上,並沒有亂跑,並沒有跑到街上;
她以及所有養狗的朋友都不知道Council有這樣的規定,Council的網站上並沒有寫,只有維州政府的一個農業網站上寫明了法律對狗主人的所有要求。
但是誰沒事會去看政府的農業網站呢,「或許Council應該在每年的動物登記通知上寫明養寵物的所有法律規定,」Murphy認為。
幾位鄰居以及Bayside社區的養狗人士也都站出來力挺Murphy。
一位鄰居表示,這樣的罰款「完全不合理」。
一位狗主人表示,「如果狗跑到了街上,那罰款可以理解,但是拜託,只是這樣,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不過,當媒體對Council以及那位舉報的鄰居進行採訪之後,事情似乎出現了反轉。
那位不願意露面的鄰居表示,那隻狗不栓繩跑到車道上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他因為這個事和Murphy溝通過好幾次,這一次是沒有辦法了才舉報的。
而Council也證實,「曾多次收到關於這隻狗沒有被關在自己家的投訴,Council也和狗主人溝通過好幾次,明確告訴她需要把狗關在自己家,防止可能的攻擊或傷害。」
「根據《Domestic Animals Act》,允許狗在沒有圍欄的前院或沒有圍擋的開放區域跑來跑去是違法的。」
Council也是據此對Murphy進行了罰款。
在社交媒體上,這件事引發了網友的分歧。
有人認為Council罰的對:「那隻狗是在共用的車道上,所以對住在公寓或者哪裡的人來說屬於公共區域,不栓繩的話,那隻狗有可能撲向另一隻正在被遛的狗。她已經被警告很多了,我覺得罰款很合理。」
「那位鄰居幹得好。有太多的狗亂叫,在別人的草坪上或綠化帶拉屎撒尿等等。現在家家戶戶的貓貓狗狗太多了,如果你家有狗,栓好繩,不要影響別人。」
「我們住在農村地區,我們需要這樣的Council。附近一條街上有戶人家養了3隻羅威納犬(大型犬)。它們經常從圍欄里跳出來跑到街上,已經向當地Council舉報不下20次了,也拍了照片。那隻公狗非常具有攻擊性。但是當地Council根本不管。」
也有人認為這樣的罰款不合理:「那隻狗是在私人土地上,沒有離開那片區域,也沒有人受傷,這樣的罰款完全不可接受,不合理。那些在公共公園不栓繩的狗怎麼沒人管呢?」
「這也太荒唐了。舉報的那個人一定是吃飽了撐的。」
「聽起來只是Council斂財的手段,那根本不是一隻危險的狗。」
大家對這個事怎麼看呢?
*以上內容系網友風平浪靜自行轉載自墨爾本微生活,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