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簽證新政本周六生效! 大批申請人成績將作廢! 父母移民拒簽警告
//前言//
澳洲移民政策多項重磅改革,
尤其事關留學生的這些政策調整,
本周就將生效了!
最近收到父母移民補料的小夥伴們注意啦!
移民局發來一系列S56補料要求,
如果不提交很可能會被拒簽!
#01:
留學生及畢業簽改革生效,
語言要求提高有效期縮短
此前移民局一直提到的留學生簽證(500)以及畢業生工簽(485)改革,包括語言成績、真實學生測試的變動,自3月23日(本周六)起都將正式實施!
畢業生工簽和學簽改革,
485TGV語言要求
? 分數:IELTS總6.5單5.5 (原總6單5)
? 有效期:僅接受1年內的考試成績(原有效期為3年)
? HK護照:分數不變,維持總6單5
學生簽證:
? 申請學簽的語言要求提高至雅思6分
? ELICOS語言課入學要求提高至雅思5分
? 申請預科foundation或一些pathway課程的學生,語言成績要求提高至雅思5.5
*中國等level1護照國家,英文不是必須,但移民局有權額外要求提供
緊急需遞交申請的同學,請務必抓緊時間!
本周五3月22日8:30pm移民局系統進入維修。
本周六開始,將按照新的申請要求進行。需要幫助的小夥伴們請及時諮詢!
#02:
父母移民這項材料別忽略,
否則申請可能被拒簽
近期,新起點移民團隊還收到了大量2019-2020年遞交的父母移民進去Queue前的補料信,也就意味著如果沒有通過移民局要求的材料補充,或會導致拒簽。其中最多的補料之一是要求擔保人,也就是澳洲的子女定居澳洲的證明。
MR 1994 REG 1.03條規定父母移民的Sponsor(擔保人)『Settled(定居)』是指「在澳大利亞合法居住一段合理的時間」。
【移民法規解讀】
澳洲移民法規明確定義了「定居」為「合法在澳洲居住一段合理的時間」。這個「合理時間」不僅包括持有學生簽或者工作簽證期間在澳居住的時間,申請實質簽證(比如PR簽證)時持有過橋簽的時間也可以計算在內哦!
?簽證申請時的「定居」條件?
大部分情況下都可視為滿足條件,除非擔保人在遞交簽證申請前離澳兩年,並且遞交簽證申請時依然在澳境外。
?批簽時的「定居」條件?
第一類別:擔保人在遞交簽證時已在澳合法居住兩年即可(除短期離澳不超過4個月)。即使遞交時在澳境外也沒關係哦!
第二類別:擔保人當前在澳,但前兩年有超過4個月的離境,需提供相關證據證實當前在澳「定居」,如持續工作證明、房產或租約證明等。
第三類別:擔保人在遞交前整兩年不在澳,需提供離境理由及「定居」證據,如公司外派、與澳洲有直接聯繫的證明等。
簽證官會根據文件及擔保人在遞交前兩年的澳居住時間綜合判斷是否符合「定居」要求。
澳洲公民的「定居」要求與PR相同,但如果有可同情的事由,居住3個月或當前在澳大利亞境內就可擔保家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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