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被胖胎車當街撞倒 母親呼籲「慢點騎」

2024年04月03日 16:23

據《》報道,Clara Ferrer-Paxtot和她三歲的兒子在郊區的街道上散步,一個平常的午後時光變成了一場噩夢,一名十幾歲的青少年騎著一輛所謂的「胖胎車」(fat bike)沿著人行道疾馳,撞到了,導致他疼得尖叫起來,腿被撞斷。

胖胎車的特點是車輪笨重,配有車把節流閥,無需踩踏板即可提供動力,重量高達50公斤,在北部海灘和Sutherland Shire居民報告了對自行車的安全擔憂后,它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

上周二下午晚些時候,Ferrer-Paxtot和她的孩子們(包括三歲的比爾),沿著Caringbah South的Gannons Road散步,當時她停在人行道上,把一件物品放進嬰兒車裡。就在那時,自行車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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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停下來把東西放進嬰兒車裡,卻看到自行車沿著街道飛馳,她讓比爾別動,但他驚慌失措,跑過人行道去找他的母親。她說,這名騎車人的行駛速度估計為20-25公里/小時,騎自行車的人試圖在這家人之間穿行,但還是撞到了比爾,並將比爾沿著自行車前部的人行道拖了「大約一米」。

「他沒有碾過(比爾)的頭,但我很擔心,因為車輪離他很近,他的膝蓋有划痕,然後腿骨折了。」

Ferrer-Paxtot說,這名騎自行車的人大概14歲或15歲,當時他非常震驚,哭著反覆道歉。

「那些自行車不安全。慢點走吧,這是一條人行道。人行道是用來散步的。」

正在調查,並要求任何有行車記錄儀視頻的人與他們聯繫。

,如果油門在6km/h被切斷,帶油門的自行車可以在公共場所使用。這些規則不適用於私人空間。但在騎手不踩踏板的情況下,這些自行車的速度可以達到50km/h。

新州交通廳發言人表示:「由電機驅動、無需騎車者踩踏板即可高速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不是合規的電動自行車,不能在新州道路或小徑上使用。負責對不合規的電動自行車的道路運輸違法行為進行執法,並有權扣押任何未註冊的車輛,包括非法的大功率電動自行車。」

Sutherland Shire市府的獨立議員莉安·法默 (Leanne Farmer) 表示,她看到了大量關於人們騎著胖胎車穿過當地購物區Cronulla Mall的報道。

「商場里的商家非常沮喪,因為他們幾乎沒有顧客了,我自己幾乎也不去商場了。我去了,但他們仍在努力尋找那個人。」

法默今年大部分時間都在開展反對此類自行車的運動,包括向市府提出一項動議,要求警察在Cronulla的街道上執行電動自行車法,她很快補充說,她並不反對普通電動自行車。

「我不希望這影響孩子們自由騎普通合法的電動自行車的權利。那種自行車太方便了,我們希望他們擁有這樣的自行車。」

但是,她警告說,如果不採取行動,「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情就是有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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