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爸爸想將名下房產轉給澳籍女兒! 結果被罰款, 拘留2個月

2024年05月25日 23:14

//前言//

近年來,不少都選擇移民海外,加入外國國籍,成為海外華僑…

於是有不少家庭就有這樣的現象:父母一方是外籍華人,另一方是籍,而子女隨著一方的國籍加入了外籍,而子女們雖然是外籍,但也想著和父母團聚。

(圖片來源:網路)

而下面這位老哥的情況就是上述的那種中國籍成功人士,本是打算過年開開心心的和澳籍女兒團聚的…

不料這位老哥在本身在理的事情上打錯了算盤,給自己領了一份牢飯!

#01:

為了繼承房產,

偽造出生證明

高先生是人,而他的太太是一名常在香港工作的

他們的女兒蘇蘇在香港出生,之後就隨媽媽在香港生活,而後也加入了國籍。

(圖片來源:網路)

而自己身為上海人,那房子畢竟是有的…

大家都知道上海房子是個什麼樣子的畫風,即使是現在跌了一點,但對普通人來說房價還是在不可企及的高度…

以小編這樣被重金從京瓷馬桶部挖出來的人才,大概賣了身才能買一個廁所…

古話說得好,肥水不流外人田,高先生自然是想把這個房子直接過戶給自己的女兒蘇蘇。

可是高先生覺得自己的女兒既然已經是,就無法再繼承自己中國上海的房產…

(圖片來源:網路)

況且法律規定,外籍無法落戶中國,高先生想,沒有戶口別說繼承了,出門買張電話卡實名認證都費勁…

思來想去,老哥於是就決定,開始「撈偏門」…

(圖片來源:網路)

首先老高找到了一名「香港山西商會」的權威人士——老崔,這位大哥看意思頗有來頭,掌握的一手好西域戲法,能夠無中生有,通過所謂的「關係」來大變活人…

這位變戲法的說,無法按照他女兒原本的出生年月來「大變活人」,所以本身2013年出生女兒的出生年月被他變成了2018年。

(圖片來源:網路)

老高卻不以為意,反正長大了都一樣,身份證上的數無所謂,反而還年輕了幾歲,只要能讓女兒落戶上海就行。

雖然落戶需要的文件很多,但是「神通廣大的」老崔貌似並不以為意,口吐蓮花,三個月直接弄出來一堆文件,高先生就帶著這堆材料去派出所辦了新生兒落戶手續,還成功了。

(圖片來源:網路)

老高還給了老崔一大筆辛苦費…

然而戶口制度存在於中國這麼多年,檢查力度還是很大的,派出所雖然沒有當時審查,並不表示不會審查…

(圖片來源:網路)

就當老高以為高枕無憂,準備接華僑女兒回家的時候,就上門提前祝賀了…

經過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那位「變戲法的」弄的公章全是假的,文件也都被證明是偽造的!

(圖片來源:中國僑網)

最後根據上海市長寧區法院審理之後,高某被判處兩個月十天的拘役,並處罰金兩千元。

#02:

繼承權這事,

外籍人士都會有點麻煩

雖然是可憐天下父母心,但是無論如何,都不能隨便地走偏門以身試法,在違法亂紀的邊緣瘋狂試探…

由於中國是不承認雙國籍的國家,所以一旦選擇加入外國國籍,是無法落戶中國的。

(圖片來源:網路)

但是就繼承財產而言,中國國籍和中國落戶並不是必須的,高先生就是不清楚這一點,輕信了旁門左道,一不小心就觸碰了紅線…

《繼承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外國人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外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照條約、協定辦理。

但是即便如此,國家對於外國人繼承中國境內的財產審核起來十分的嚴謹繁瑣,需要出具相應的公證材料。

(圖片來源:網路)

對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證據要經當地公證機關的公證,使領館的認證后,才能拿到國內使用。

如果當地具備做中文公證的條件,可以做中文公證再行認證。如果不具備直接做中文公證的條件,可以在做完認證后在國內由司法名單內的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後方可拿到人民法院使用。

最後

雖然海外繼承財產相對於國內繼承較為複雜,但是在法律上並不是不可行的。

雖然要準備很多材料並且需要多部門的公證,但是畢竟是真的關係,也沒法變假,正當的勞動所得,無論是在哪裡都是受尊敬、受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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