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男子租車撞袋鼠,付了保險費仍遭索賠萬刀!直言被耍了
他租的車遭遇意外事故受損,可在他繳納了保險的自付費,並認為事情得以解決之後,還是收到了金額高達數萬澳元的維修賬單,讓他直呼「被耍了」!
來自墨爾本Newport的Mark Jensen和家人在Sunshine Coast度假時,本應享受一段美好的假期,卻在駕駛租來的SUV時撞上了一隻袋鼠。
Jensen從Bargain Rental Cars租賃了一輛中型MG,他表示,租車時公司告知他的5000澳元基礎自付額涵蓋了 「任何」 類型的事故。
在他返回墨爾本后,收到並支付了一張略高於5000澳元的賬單,用於賠償事故造成的損失。
但隨後,他又收到了一張金額高達10000澳元的賬單!
他認為這筆費用過高,且租車時未被告知有可能產生這樣的額外費用。
Jensen說:我支付了5000澳元,因為這是我們當時簽署並同意的內容。
對我來說,我認為自己在取車時被嚴重誤導了!
事實證明,只有在 「特定條件」 下發生事故時才覆蓋,否則你得支付他們的最高等級費用!
對我來說,這簡直是敲詐!
Jensen表示:在簽署租賃協議后,他才收到一條鏈接,鏈接中包含了保險條款和細則。
事後認真查看才發現其保險只涵蓋一些有限的內容,比如第三方事故和擋風玻璃損壞等,但不包括動物造成的損壞。
租車公司拒絕對該具體案例發表評論,但表示Bargain Car Rentals致力於在所有客戶交易中保持透明。
公司發言人稱:客戶在取車之前會收到包括自付額涵蓋範圍在內的條款和細則。
除此之外,在客戶取車時,我們也會向其簡要說明相關條款和自付額減免方案,以便他們在開始旅程前做出明智的選擇…
然而,Jensen表示他並未收到這樣的簡要說明,並稱他收到的是錯誤的信息。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指出:在銷售過程中提供的信息「必須確保不會在關鍵問題上誤導客戶,例如在出現問題時的責任問題。
目前,雙方的爭議尚未得到解決。
所以接下來大家如果有租車旅行,對於保險細則,還是要多問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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