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周一提出了一項法律草案,如果全球科技公司抑制競爭並阻止消費者在服務之間切換,可能會對其處以最高達5000萬澳元的罰款。澳大利亞助理財長瓊斯在周一晚些時候的演講節選中表示,擬議中的法律將賦予澳大利亞競爭監管機構監督合規、調查網路反競爭行為和罰款公司的權力。諮詢程序定於2月14日結束,將進行更多討論以準備立法草案。擬議中的法律類似於歐盟的《數字市場法案》,可能使人們更容易在社交媒體平台、互聯網瀏覽器和應用商店等相互競爭的服務之間切換。瓊斯表示:「一開始,我們會優先考慮應用市場和廣告技術服務。
—— 路透社
轉自: 風向旗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