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7名華人男子被起訴,面臨高額罰款或監禁
屢禁不止
5月1日上周四,7名華人男子在維州Gippsland地區的Korumburra地方法院出庭。
此前他們均被指控在Phillip Island的熱門海灘Berrys Beach非法捕撈超過合法限額的鮑魚。
法庭文件顯示,去年1月13日,這幾名男子在未獲許可的情況下,非法捕撈商業數量的鮑魚,違反了維州漁業法案(Fisheries Act 1995)。
幾人還被指控未隨身攜帶測量鮑魚大小的工具。
除了鮑魚,他們還被指控在同一海灘的潮間帶非法採集其他貝類,包括海螺。
根據規定,維州每人每天最多只能捕撈五隻鮑魚,其中青邊鮑(greenlip abalone)不得超過兩隻。
而這幾名男子被發現捕撈鮑魚的數量超過限額的兩倍,情節嚴重。
根據維州的規定,個人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捕撈超過規定限額兩倍以上的鮑魚,首次違法可被處以50個罰款單位(約合7,000澳元)或3個月監禁;
再次違法則可能面臨100個罰款單位(約合14,000澳元)或6個月監禁。
法庭在審理時指出,7名被起訴的男子均為講普通話的非英語母語人士,庭審中將安排翻譯協助。
主審法官表示,由於涉案人數較多,案件處理預計將花費較長時間,建議將所有案件合併審理。
相關聽證程序將於6月移至Wonthaggi地方法院繼續進行。
維州漁業管理局(VFA)發言人表示,大部分漁民都能遵守法規,但社會對於大規模非法捕撈行為是零容忍的。
他呼籲公眾,如果在維州任何地區發現或懷疑非法捕魚行為,歡迎撥打舉報熱線13 FISH(13 3474)進行舉報。
藉此機會,小微也再次為大家介紹一下維州關於捕撈鮑魚的規定。
維州海域內共有2種鮑魚,分為普通的黑邊鮑魚和青邊鮑魚。
下圖上方為黑邊鮑魚,下方為青邊鮑魚。
根據維州漁業局官網顯示:在菲利普港灣水域內不允許捕撈青邊鮑魚。
在其他水域內,每人每天最多可以捕撈5隻鮑魚,其中青邊鮑魚不可超過2隻。
除此以外,捕撈鮑魚的尺寸也有限制:菲利普港灣內,黑邊鮑魚最小必須超10cm;
從Mouth of the Hopkins River到Lorne,必須超12cm。
具體鮑魚尺寸限制可以參考下圖:
上圖中,深藍色海域,有禁漁期,只能在指定日期才可以開放捕撈鮑魚,而淺藍色區域是全年都可以捕撈鮑魚的。
禁漁期以外,可以捕撈鮑魚的時間: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4月30日的每個周末
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間,維州的公休假期間。
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的第二個星期日(包括12月25日)。
其他限制:鮑魚必須在海平面2米以下捕撈,且不可以在潮汐帶撿;
海洋國家公園和保護區不可以捕撈鮑魚;
抓鮑魚注意事項:需提前購買漁證
須隨身攜帶測量儀器
不可使用小刀、螺絲刀或鋒利的物品切割鮑魚
需使用鈍刀作為鮑魚刀
在維州水域內、水下或水面上,禁止剝鮑魚殼,擁有剝過殼的鮑魚,或將剝過殼的鮑魚帶到船上或岸邊
只能在日出和日落期間捕撈鮑魚
來源:Herald Sun
部分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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