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飲用水源地成天然浴場誰來管

「尖崗水庫有很多野泳愛好者,有的甚至帶狗下水游泳。」近日,有市民反映,尖崗水庫作為鄭州市重要的飲用水備用水源地,其水質安全直接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健康。這裏不僅是重要的水利設施,更是城市供水安全的保障。水庫嚴禁從事野釣、游泳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動。然而,這樣一個飲用水源地,如今竟然成了游泳愛好者的「天然浴場」。

●水源保護區成「野泳聚集地」,安全隱患突出
7月19日17時許,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在尖崗水庫中段走訪時看到,庫區岸邊及水域內有多名野泳者,部分市民帶著孩子在水中嬉戲,還有人牽著寵物狗進入水中。水岸邊很陡峭濕滑,一不小心就可能掉入水中。
作為鄭州市民熟知的夏季「打卡地」,尖崗水庫水面面積達7500餘畝,不僅是全國重點防洪水庫,更是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的一級飲用水備用水源。
據公開資料顯示,庫區一級保護範圍內水深差異極大:壩前水域水深17-20米,上游鄭登快速路侯寨大橋、婁河及樹木園周邊水域水深也達8-12米,水下環境複雜,溺水風險極高。記者注意到,水庫周邊雖安裝了圍欄並張貼「禁止游泳」「水源保護」等警示標語,但部分圍欄存在明顯破損、缺口,人員可輕易穿越進入庫區。直至當日19時許,仍有市民陸續前來野泳,整個走訪過程中,未發現相關部門巡邏人員。
為何明知是飲用水源地且存在危險,仍有市民執意野泳?現場一名帶孩子游泳的市民坦言:「這裏水乾淨、環境好,比游泳館更舒服。」記者了解到,夏季高溫天氣下,尖崗水庫因自然環境優越,成為不少市民眼中的「天然浴場」,即便知曉禁止規定,仍心存僥倖。
附近居民介紹,尖崗水庫部分隔離網剛修復不久就遭人為破壞,有時也會碰到巡邏的船隻,但是巡邏船剛走,很多野泳者又返回來了。

●已採取相應措施,增強現場巡邏執法力量
7月21日,鄭州市水利工程運行保障中心尖崗水庫運行中心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該中心主要負責水庫運行管理和安全巡查,對野泳行為僅有勸阻權,無執法權,「執法主體應為生態環境部門」。目前庫區日常巡邏分上午、下午兩個時段,涵蓋陸地與水域,但無法實現24小時值守。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一名工作人員稱,該局職責聚焦企業排污等環境污染問題,對個人野泳行為無執法權,「具體執法許可權需進一步核實」。
該局另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近期已收到相關情況的反映,並已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增強現場巡邏執法力量,以及通過微信、官方網站等平台加強宣傳。該工作人員指出,一級水源地明確禁止游泳,但現實中違規游泳的情況較多。由於現有執法力量有限,短期內難以實現全面覆蓋監管。因此,他們歡迎市民若發現此類違規情況,繼續通過12345熱線進行舉報。
記者查詢發現,鄭州市水利局官網曾發布信息:7月10日,尖崗水庫運行中心聯合鄭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二七區生態環境保護局、二七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當日教育勸阻游泳者200餘人、釣魚者40餘人、划船者10餘人,重點對40餘名未成年人及監護人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但此次專項行動后,野泳亂象很快反彈。

●法律明確禁止,多地已有處罰先例
目前,如何明確執法主體、強化日常監管、修復破損設施,成為遏制尖崗水庫野泳亂象的關鍵。守護飲用水源安全,既需相關部門形成監管合力,更需市民提升規則意識,共同抵制野泳行為。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游泳、垂釣等可能污染水體的活動,個人違規可處500元以下罰款。

事實上,多地已對類似行為開出罰單:2024年9月,湖南株洲市民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游泳被罰款200元;2023年8月,湖南衡陽3名男子在一級水源水庫游泳各被罰200元;2022年7月,浙江慈溪5名野泳者因在水源保護區游泳各被處罰100元,系當地首次針對此類行為罰款。
鄭州一救援隊工作人員呼籲,市民不要到尖崗水庫釣魚和野泳,污染水源地不說,還存在安全隱患,甚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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