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西澳教師因向學生髮送威脅簡訊,要求對方在自己「不公平解僱」聽證會上「說出真相」,最終失去了對解僱裁決的上訴。
據悉,這名因涉及學生隱私而未被公開姓名的女教師,於2023年初入職西澳一所地區高中,然而僅任教五個月,便因多項指控被學校解僱,其中一項關鍵指控為她曾推搡並踢動一名八年級學生的椅子。
這名教師在試用期內被解僱,隨後向學校提出不公平解僱申訴。
然而,西澳工業委員會(West Australia』s Industrial Commission)駁回了她的案件,理由是發現她曾冒充自己姐姐,向指控她的八年級學生髮送威脅簡訊。
簡訊內容包括:「你才是會被法庭傳喚的人。」
「我已經有了你的號碼,否則警察也會找到你。」
「……我妹妹會要求法庭叫你出來說實話。」
「別擔心,警察會通過法庭命令找到你。」
簡訊中甚至寫道:「你父母也會被傳喚到庭。我會和我妹妹一起出現在法庭支持她,看著你……因為撒謊而嚇得要死。」
「不過我妹妹說,如果你忠實守信,在法庭的視頻連線中說出真相,你就會被原諒,其他女孩也不會被叫去作證。」
專員認定這名教師通過簡訊干擾司法,因此駁回了她的「不公平解僱」申請。
隨後,這名教師對裁定提出上訴,案件被送至西澳工業上訴法院審理。
法院於9月1日作出裁決,合議庭在判詞中表示:「從簡訊內容本身來看,我們毫無疑問認為,上訴人意圖影響該學生。」
「這些威脅與恐嚇的目的,是為了讓該學生『說真話』,也就是不要堅持與上訴人版本相矛盾的說法。」
「在這種背景下,上訴人與該學生在2023年9月15日和16日的交流,顯然具有干擾司法公正的可能性或傾向。」
「事實上,根據委員會掌握的證據,很難得出其他結論。」
最終,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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