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迎來新生命,本應充滿喜悅,然而上海一對夫妻卻因孩子的取名問題爭執不下,甚至鬧上法庭,導致孩子一歲多仍無法辦理出生證明、落戶和接種疫苗【相關閱讀: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
這一事件不僅暴露了家庭矛盾,也引發了社會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關注。
2023年,小強(化名)與小麗(化名)登記結婚,次年迎來兒子的降生。
然而,夫妻感情很快出現裂痕,小麗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審理過程中,法院發現雙方因感情不和,在孩子取名和辦理出生證明的問題上僵持不下。
兩人均堅持用自己的意願為孩子命名,並拒絕向對方交付辦理所需材料或出具委託書。他們曾多次單獨前往醫院嘗試辦理出生證明,均因不符合「父母雙方共同到場或提供授權委託」的規定而被拒絕。
(影視劇截圖)
由於出生證明遲遲未能辦理,孩子無法落戶,甚至連疫苗注射等基本醫療權益都受到嚴重影響。
母親小麗無奈之下,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將父親小強訴至法院,指控其拒不配合辦理出生證明,侵犯了孩子的人格權。
法院審理后,第一時間聯繫了當地醫院及衛生健康委員會,確認相關規定:婚內新生兒辦理出生證明需父母雙方共同到場,或由一方持雙方證件原件及委託書辦理。法官多次組織調解,並向雙方發出《關愛未成年子女提示》,要求五日內共同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並及時向法院書面反饋辦理情況。
然而,父親小強仍堅持要求女方出具委託書由自己單獨辦理,導致矛盾再度升級。
無奈之下,小麗以孩子的名義起訴小強拒絕配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侵犯了孩子的人格權。法院受理后,將此案列為涉未成年人權益重點案件,並明確指出,父母拒絕配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影響孩子享受基本權益,已構成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最終,在法院的多次調解和陪同下,雙方前往醫院完成了出生證明的辦理。但此後,雙方又因原件的保管問題發生爭執。
經法官協調,原件暫由法院保管。一周后,因孩子落戶需使用原件,法院再次組織協商,最終雙方同意由母親小麗保管原件並負責辦理落戶手續。至此,這場持續數月的糾紛得以解決。
事件在網路上引發討論,不少網友對父母因名字問題耽誤孩子權益表示不滿:「名字可以更改,別影響孩子。」也有網友分享了自己因取名與配偶爭執的經歷,顯示這一問題並非個例。
近年來,法院在審理離婚糾紛中發現,一些夫妻在婚姻破裂后,將未成年子女及其相關權益作為爭執籌碼,如阻礙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拖延落戶、爭奪撫養權等。
這類行為不僅違反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義務,也直接侵害了孩子的基本權益。
司法實踐表明,需要從法律規定、現實危害及行為指引等多方面,進一步明確父母責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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