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了: 華人女首富竟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 坐擁3家商場+豪宅, 要拿下TheBay門店

2025年09月22日 12:36

號稱加拿大女首富的劉偉宏(Weihong Liu,英文名Ruby Liu)再被爆出猛料!

這位坐擁三家卑詩購物中心+豪宅的億萬富豪,竟然還「不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

華人女首富竟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

據溫哥華太陽報、Postmedia等媒體報道,劉偉宏目前在卑詩擁有三家購物中心、一座高爾夫球場,還擁有溫哥華UBC附近的豪宅,媒體常常稱她是「溫哥華的億萬富豪」。

目前,劉偉宏正在安省發起一宗有爭議的訴訟,她試圖接掌加拿大國寶級零售商哈德遜灣百貨(Hudson』s Bay Company)旗下25家門店租約,該公司目前正處於破產保護階段。

劉偉宏表示,自己準備斥資4.69億加元,但房東們幾乎都反對她的競購。

劉偉宏表示,十多年前她就搬到加拿大,先後在維多利亞、納奈莫(Nanaimo)買下商場,還收購了大溫哥華地區附近、位於土地上的大型購物中心Tsawwassen Mills,這家購物中心目前擁有200多家門店。

兩年前,她甚至還帶著一位獨立攝影師,參觀了自己位於溫哥華卑詩大學(UBC)附近的豪宅。

然而你以為像她這樣的人,就一定要在加拿大交稅嗎?未必。

劉偉宏最近向安省法院提交的文件顯示,她不是加拿大公民。

根據卑詩省新的透明度登記制度,她必須申報所有「擁有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國家」。她只填了一個答案:「」,而中國法律不承認雙重國籍。

劉曾對維多利亞時報記者表示,她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她的女兒也喜歡住在這裏。但在法庭文件中,卻完全沒有提到她在加拿大的任何移民身份。

此外,她在文件中填報的現居地址並非溫哥華豪宅,而是「中國廣東英谷別墅」。

當被問及她是否是「加拿大《所得稅法》意義上的居民」時,劉勾選了「否」。

專家解讀:稅務居民到底怎麼算

在未提及劉女生名字的情況下,Postmedia聯繫了移民專家和加拿大稅務局(CRA),希望了解為什麼一個與加拿大關係如此密切的人,卻可能不是稅務居民。

上周,Postmedia多次通過劉在加拿大的公司試圖聯繫她,但截至目前仍沒有得到回復。

溫哥華知名移民律師理查德·科蘭德(Richard Kurland)則表示,加拿大永久居民是否可以聲稱自己不是稅務居民,一直存在爭議。

科蘭德是Lexbase通訊的作者,經常出席國會聽證。他回憶說,自己對此也曾非常困難。甚至還曾問過前保守黨康尼(Jason Kenney):為什麼移民能夠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但卻無需成為稅務居民呢?

卑詩省退休移民律師海曼(Sam Hyman)表示,正常情況下,「判斷一個進入加拿大的個人是否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最重要的因素是他是否在加拿大建立了居住關係。

海曼說,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如果一年中在加拿大至少居住了183天,就會成為稅務居民。

「一旦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就必須申報全球收入,並據此繳稅,除非適用相關協定或條約。」他說。

加拿大稅務局回應

根據加拿大稅務局官網,還有其他標準會讓人被視為稅務居民,例如:在加擁有商業利益、有家屬在加拿大、或在加擁有財產(包括傢具和汽車)。

官網還指出,想要不再是稅務居民,關鍵辦法就是「在離開加拿大時切斷所有重要的居住聯繫」。

之後,Postmedia對CRA提出了一個假設性問題:一個人住在加拿大、擁有永久居民身份、在加擁有數億元資產,但是否有可能依然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

CRA花了五個工作日才做出回復,並強調答案僅為一般性說明。稅務局在郵件中寫道,每個人的稅務情況不同,「必須具體分析」。

CRA表示:「一個人在納稅年度內是加拿大居民,就必須申報全球收入並納稅。」

相反,「非居民個人只需就加拿大境內來源的收入繳稅。」

CRA還補充說,加拿大與一些國家有稅務協定,可以避免「雙重徵稅」。這些規定被稱為「判定規則(tie-breaker rules)」,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認定某人「不被視為加拿大居民」。

這類人被稱為「推定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s)」。

「因此,」CRA 總結說,「對您提出的假設性問題,答案是肯定的。」

換句話說,CRA承認:確實可能存在這樣一種情況——一個人住在加拿大、持有永久居民身份,並在加拿大擁有數億元的商業和住宅物業,但仍可根據《所得稅法》第250(5)條,被認定為「推定非居民」。

劉偉宏拿下The Bay門店阻力重重

劉偉宏案讓人們窺見了跨國富豪複雜的世界。與此同時,她試圖接掌哈德遜灣百貨25家門店租約的計劃也遭遇重重阻礙。

近日,哈德遜灣百貨為將租約轉售給劉偉宏,要求法院頒令,強制業主接受交易。

25份租約的業主對此都表示反對,業主的律師表示,劉偉宏財力成疑,經驗欠奉,又沒有足夠團隊來啟動項目。

此外,劉計劃在6個月內完成部分門店翻新開業的預算,根本不切實際。

劉偉宏放話,她要豪擲4億加元打造新連鎖店。文件顯示,劉擬用於收購哈德遜灣的公司,由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 Techion Global Investments Ltd.全資持有。

也就是說,所謂的4億加元根本不在加拿大。

劉還與兄弟共同持有巴貝多註冊Central Walk (Barbados) Company Ltd。律師指出,這些資金均存放于香港和新加坡,而非加拿大。

其中一名業主KingSett Capital的律師更直指,所謂的4億加元資金承諾根本不存在。這隻是表面功夫,既不可執行,也無法強制履行。

此外,劉在卑詩擁有的三家商場也無法為她的新計劃提供現金流支撐,因2023至2024年,這些購物中心累計虧損高達約1900萬元。

目前,Peter Osborne已宣布,將暫緩此案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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