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這些東西被禁止帶上火車,違者最高罰款1100澳元
如果您嘗試將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拖上新南威爾士州的火車或地鐵,很快就會花費您 1100 美元。
新南威爾士州政府正在嚴厲打擊使用售後電池的 DIY 電動自行車,該事件導致該州鐵路網路發生一系列鋰電池起火事件。
自11月1日起,裝有電池或馬達的腳踏自行車將被禁止帶上火車。
合法、合規的電動自行車仍可在新南威爾士州的交通工具上使用。
然而,今年早些時候開始出現一些跡象,敦促通勤者將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電動騎行車留在家中,因為存在火災風險。
政府表示,由於使用二手電筒池和劣質零部件,改裝電動自行車發生電氣故障和火災的風險更高。
攜帶被禁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乘坐悉尼火車、新南威爾士州 Trainlink 或地鐵將被處以 400 澳元的罰款,最高罰款為 1100 澳元。
這與攜帶汽油驅動設備上火車的罰款相同。

該禁令是在經過協商併發生多起悉尼地區改裝電動自行車起火事件后頒布的,其中包括上個月在該市西南部Liverpool發生的兩起事件。
新南威爾士州消防救援局今年已報告 77 起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鋰離子電池火災。
新南威爾士州交通部長John Graham表示:「我們非常重視鐵路乘客和工作人員的安全,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將風險最高的電動自行車從火車車廂中移除。」
「諮詢中傳達出的壓倒性信息是,禁止所有電動自行車上火車太過分了。
「淘汰風險最高的電動自行車是明智而平衡的舉措,但我們將密切關注這一領域,並在必要時採取進一步行動。」
新南威爾士州交通部長Josh Murray表示,州政府希望鼓勵居民購買安全、優質且無需進行任何危險改裝的電動自行車。
Murray說:「電子設備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工作和通勤方式——但如果沒有界限,有些設備也帶來了新的風險,並有可能擾亂我們安全的鐵路運營。」
「這不是一個盲目跟風的問題。」
「我們的安全專家一直在密切關注這一新情況,我們正在與鐵路和運輸運營商協商,採取合理的措施。」

這項禁令將於 11 月 1 日起實施,同時還將針對新南威爾士州火車上的違法者開展「熱點突擊行動」。
新南威爾士州和維多利亞州政府還聯名致信聯邦政府,呼籲採取全國性措施規範電動自行車市場。
在南澳大利亞州,所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都被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
在新南威爾士州,電動自行車要想合法,騎車人必須「主要通過踩踏板來推動」,這意味著發動機不能成為驅動自行車的唯一動力。
電動自行車的最大功率必須達到 500 瓦,才允許在新南威爾士州的道路和人行道上行駛。
當速度達到25公里/小時時,也需要切斷電源。
最大功率為 200 瓦的電動助力自行車也是合法的。
所有汽油動力自行車在新南威爾士州的道路和公共道路上都是非法的。
這些電動自行車上的電池需要符合新南威爾士州 2016 年《天然氣和電力(消費者安全)法案》,該法案要求嚴格遵守國際標準,以防止過熱或火災等危險。
符合澳大利亞規定的電動自行車不需要註冊。
然而,騎車人確實需要遵守與騎自行車的人相同的道路規則 – 包括佩戴經批准的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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