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蘇里突襲!華人自助餐廳遭FBI與ICE聯合查封,十余名移民員工被捕、無一獲保釋

9月初,密蘇里州聖彼得市(St. Peters)一家由華人經營的自助餐廳——金蘋果自助餐(Golden Apple Buffet)突遭聯邦特工聯合突襲。行動由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聯邦調查局(FBI)等機構參与,除了餐廳本身,特工還同時搜查了兩處疑似員工宿舍,當場拘捕了約14至15名移民員工。
這些被捕者大多來自印尼、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其中多人已依法申請政治庇護、持有工作許可,且均無犯罪記錄。
然而,即便如此,他們仍被ICE啟動驅逐程序(Deportation Proceedings),並且所有保釋申請已被移民法庭駁回。
根據代理本案的律師Jim Hacking(海金)表示,事件起源於鄰居舉報。附近居民向警方反映,某處民宅居住人數異常,懷疑存在「非法集體居住」。警方隨後介入調查,並將線索移交給FBI,再由ICE主導執行。
9月初,聯邦特工分頭突襲餐廳與兩處住所,現場拘留十余名員工。由於聖路易斯地區並無專門移民拘留中心,所有被捕者被送往地方監獄,等待移民法庭進一步裁決。
海金律師指出,這些移民中不少人持有合法工作許可,有的已在美國生活多年。「他們並非罪犯,也未違反刑法,卻在短時間內被剝奪自由,甚至被視作潛逃風險。」
律師團確認,ICE 在拘捕後幾天內就向這些移民發出了 「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 NTA)。這份文件明確告知:他們被視為非美國公民,可能因逾期居留或未維持合法身份而被驅逐出境。
海金表示,即便他們有庇護案件在審、擁有工作許可,ICE 仍可在程序上啟動驅逐程序。
「這是制度上的矛盾——一邊允許他們工作納稅,一邊又隨時可能把他們遣返。」

海金律師代表其中十名印尼移民提出保釋申請,強調他們無犯罪記錄、在當地有固定住處和僱主支持,完全符合暫時釋放條件。但移民法官卻全部駁回。
原因在於移民體系的特殊規則:根據「移民上訴委員會(BIA)」的既定標準,舉證責任落在申請人身上,即移民必須證明自己不會潛逃,也不構成風險。
「在刑事司法體系中,政府需要證明你有危險;但在移民體系裡,反過來——你要證明自己無害。這對剛到美國、語言不通、社區聯繫薄弱的移民而言幾乎不可能。」海金批評道。
多名被捕者的家屬已向當地教會與移民組織求助,希望能獲得探視或臨時安置援助,但目前進展有限。
與此同時,聯邦檢察官對兩名餐廳負責人提起重罪指控。被告分別是 葉國良(Guo Liang Ye) 與 葉德金(De Jin Ye),皆為聖查爾斯郡居民。
檢方指控他們「庇護與僱用無合法身份移民」,涉嫌違反《美國移民與國籍法》第274條。若罪名成立,兩人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並罰款25萬美元。

目前案件仍在聯邦法院審理階段,檢方尚未公布更多證據細節。餐廳已暫停營業,門口貼著「暫時關閉」的告示,部分設備被執法人員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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