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永道被罰
香港會計及財務彙報局(香港會財局)10月16日公告稱,就多項審計缺失譴責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即普華永道在香港分支機構,以下簡稱羅兵咸永道)及其兩位合伙人,並處以罰款共160萬港元。
根據香港會財局公告,在2010和2011年兩個年度,核數師在收入確認方面進行的審計工作存在缺失,未能就香港上市公司王朝酒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簡稱該集團)所記錄的收入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導致其錯誤地出具無保留意見。

該集團主要從事於內地生產及銷售葡萄酒產品的業務。於2012年底,羅兵咸永道接獲匿名指控,指稱該集團的收入被誇大以及巨額銷售額為虛構。因此,該公司進行了內部調查,顯示一大部分據稱售予該集團一間主要分銷商的葡萄酒產品尚未交付,而是存放於該集團的外部倉庫中。
其後,該公司作出過往年度調整,以修正其於2010和2011年財務報表中錯報的收入。這些調整顯示,集團在2011年本應錄得虧損,而非原先所披露的盈利。調整亦導致該集團於2010和2011年的留存盈利分別大幅減少約港幣2.25億元及港幣2.62億元。
會財局調查顯示,2010和2011年度審計存在大量且廣泛與收入確認相關的缺失。尤其是,該核數師未有運用專業懷疑態度及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證明相關葡萄酒產品已按該集團會計政策的要求交付給該集團的客戶並被其接受。該核數師不當地依賴該集團內部提交的銷售訂單及貨物出庫單,即使該等文件未能就商品的出庫及接受提供證據,而此乃確認收入的重要條件。
對此,會財局譴責羅兵咸永道、鄭廣安及江令言,對羅兵咸永道處以罰款港幣80萬元,對鄭廣安處以罰款港幣60萬元,及對江令言處以罰款港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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