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天理!亞裔女孩抓小偷,反遭美國警察逮捕!網友憤怒:這不是歧視?

2025年10月20日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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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偷了東西,在街上正好撞上偷你東西的賊,你會怎麼做?

想來很多人都會第一時間衝過去,把這個人逮住再報警。畢竟,如果先報警等趕來,可能就會錯過最佳時機。而一般情況下,這樣的處理方式也不會帶來什麼麻煩。

但對於來自華盛頓州、南達科他州的女孩 Anna(化名)來說,這件事卻變得非常麻煩。作為受害者的女兒,她因為一起盜竊糾紛,最終竟被關進了監獄。

2024年8月,她父親的在自家經營的店裡被盜。家人第一時間報警,並保存了當天的監控錄像和報警記錄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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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是家族企業,他們在當地也算有一定的人脈。於是,在報警之後,他們還通過關係展開了「人肉搜索」。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在某天深夜得到消息:偷東西的人出現在愛荷華州得梅因市的一家

得知消息后,父親立刻帶上幾位男性親戚和 Anna 的哥哥趕往現場。考慮到嫌疑人是女性,擔心出現意外,於是也讓 Anna 一起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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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一行人來到加油站后,很快就發現了那名小偷。雖然這位小偷一直在辯解,但他們並不打算輕易放過她。在報警的同時,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和口角,隨後衝突升級,演變成了肢體衝突。小偷此時表現得十分「示弱」,而 Anna 則將她按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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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很快趕到現場。看到警察出現后,Anna 立刻停止了對小偷的壓制,起身在執法記錄儀前露出一種「勝利者」的神情。她以為這樣就能幫助父親讓小偷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接下來警察的一番話,卻讓她和家人都難以接受。

警方認為,Anna 在衝突中的行為涉嫌襲擊他人。於是,她被當場戴上了冰冷的手銬。隨後,Anna 的家人被告知可以辦理保釋,而她本人則被帶往波爾克縣監獄登記,被指控的罪名是——「襲擊導致身體傷害或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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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不能抓,受害者反而要坐牢?

事件被發到網上后,很快開始不斷發酵。網友們坐不住了——自己的東西被偷,警察沒能第一時間抓到小偷,反而是受害人自己找到了線索、幫警察抓到了人,卻還要被關進監獄?這是什麼法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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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整個事件過程中,警方的執法其實是符合程序的,他們依法辦事,耐心地解答了現場人員的疑問,也對 Anna 一家人的遭遇表示理解。

不過,警察也明確指出:追捕嫌疑人是警方的職責。為了保護自身安全,當事人最好不要私自「動用私刑」來解決矛盾。可以在報警後跟隨嫌疑人,協助警方取證,但絕不能發生肢體衝突或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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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網友都十分讚賞 Anna 的勇敢。面對警察的盤問時,她沒有膽怯,而是有條理地陳述了事情經過。她的家人也積極配合警方,按照司法程序處理。

與此同時,不少網友也表示擔心,認為Anna沒有錯,不該因此經歷牢獄之災。

不過,其實不用太擔心。按照美國完善的保釋制度,只要在後續開庭時請一位律師出庭,基本問題不大。等案件結束后,小偷不僅會被繩之以法,Anna一方甚至有可能獲得一定的賠償。

只是,整個過程會比較漫長——而這在程序極為嚴格的美國司法體系中,其實相當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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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令人擔憂的是,這樣的制度也可能讓一些不法分子鑽空子——他們可能利用法律程序的漏洞,儘可能逃避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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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還真的是因地制宜

我們都知道「入鄉隨俗」,而在法律層面上,不同國家確實有著不同的思維邏輯和執法方式。

與 Anna 的遭遇不同,另一位亞裔男子對美國的法律體系顯然更加了解,因此在面對美國警察執法時,他的應對顯得更加冷靜、有分寸,堪稱「教科書級」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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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6日,來自美國紐約法拉盛的崔先生因為突遇雷電暴雨,不得不將車停在路邊的一家加油站,準備等雨停后再繼續上路。為了打發時間,他便在車裡安靜地看書。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加油站的一位黑人女店員發現他既沒有進店消費,也沒有加油,於是撥打電話報警,請警察前來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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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趕到后,上來便要求崔先生出示身份證,並表示加油站員工舉報他「停車過久」,需要進行調查。

如果是在國內,很多人可能會選擇立刻配合出示證件,但熟悉美國司法制度的崔先生立刻意識到事情並不簡單,於是沒有第一時間遞上身份證,而是平和地說明了自己停車的原因。

然而,警察並不買賬,堅持要求他出示證件,並聲稱他的行為屬於「違規停留」,甚至涉嫌「非法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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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本是公眾可以臨時停靠的地方,崔先生聽到這樣的指控自然感到不解,便當場進行辯駁。沒想到,這一舉動卻激怒了情緒不佳的警員,對方直接表示他的行為已經構成「非法入侵」,將對其進行逮捕。

此時,崔先生依舊保持冷靜,並要求與警員的上級溝通。他非常清楚,根據喬治亞州的法律規定,這種行為並不構成任何違法行為,因此他有權拒絕出示身份證明。

事實上,所謂「非法入侵」的前提是——當事人明知自己被禁止進入某地卻仍然停留。而在此事件中,加油站員工並沒有明確要求他離開,只是選擇報警查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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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一位熟悉法律條款的崔先生,現場警員的情緒逐漸顯得有些惱怒。崔先生也非常清楚,在美國,許多「被拉下車」的案例往往都是因為輕率配合而被反咬一口。

即使自己占理,但一旦隨意出示身份證信息,事情可能立刻被反轉。因此,他在準備下車時反覆向警察強調:雷電天氣開車很危險,自己只是臨時停靠、在車裡看書,沒有任何威脅或攜帶武器,並再次請求與上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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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崔先生如此專業的應對方式,現場的警員開始嘗試「偷換概念」,想方設法迫使他主動出示身份證(ID 卡)。他們以「懷疑崔先生可能在其他州被通緝」或「懷疑車輛並非他本人所有」等理由要求他配合出示證件,但這些「試探」都被崔先生巧妙地一一化解。

在等待期間,警員將崔先生的車牌號上報調度中心進行查詢,結果發現——崔先生確實是守法公民,沒有任何違法記錄,車輛也登記在他本人名下。

然而,當主管警官趕到后,仍舊要求崔先生提交身份證件。更糟糕的是,那位不夠專業的巡警在詢問加油站員工時,利用職權傳遞了錯誤的信息,讓主管誤以為加油站希望警方將崔先生逮捕。於是,錯誤的指令就這樣被下達。

這便出現了那一幕——崔先生「堪稱教科書」的主動入獄畫面。

他在陳述完自己停車的理由后,又詳細說明了拒絕出示身份證的法律依據。最後,他非常冷靜地對警察表示:因為擔心被誤導或陷入法律陷阱,在律師到場之前,他不會再回答任何問題;如果警方堅持要逮捕他,他會全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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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崔先生雖然被帶回警局,但經過庭審后,根據執法記錄儀的視頻以及加油站店員的證詞,裁定崔先生並未觸犯任何法律。宣判后,許多網友自發為他籌款,支持他提起賠償訴訟。崔先生隨後向當地司法部門提出了數百萬美元的高額索賠,為自己討回了公道。

寫在最後

身處海外的我們,更應主動了解當地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不要以為這樣的矛盾離自己很遠,也不要寄希望于「妥協就能息事寧人」。真正的安全與公正,來自於理性地運用當地規則(local rules)來保護自己——拋開偏見,理智應對,才是最成熟的公民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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