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車了!華人男子酒駕車禍,當場掏錢賄賂警察遭拘捕

27日清晨,布魯克林一名在長島醉酒駕車時撞上一輛警車,隨後試圖以金錢賄賂逮捕他的警員,最終被拘捕。

據拿騷縣(Nassau County Police Department)10月28日通報,事故發生於當地時間周一上午6時前後,地點位於長島東希爾斯(East Hills)附近的長島高速公路38號出口處。

警方表示,肇事者為50歲的梁志雄(Chi Hung Leung),居住在布魯克林巴斯海灘(Bath Beach)社區。當時,警方正在處理另一宗911報警事件,梁的車輛突然撞上其中一輛警用巡邏車。

撞車后,梁曾試圖駕車逃逸未果,隨即棄車徒步逃跑,但很快被增援警員在附近逮捕。警方經檢測確認其醉酒駕駛。梁隨後被送往當地醫院治療輕傷。

在逮捕過程中,梁多次試圖向多名警員提供現金以換取釋放。警方強調,所有涉事警員均拒絕了賄賂。被撞警員也因受傷入院,目前情況穩定。

梁志雄被控醉酒駕駛、肇事逃逸、三級逃逸及三項二級行賄罪,預計于周二在拿騷縣法院出庭受審。

按照紐約州刑法,酒駕屬A級輕罪,最高可判一年監禁及吊銷駕照;

肇事逃逸若造成他人受傷,則構成E級重罪,最高可判四年監禁;

二級行賄為D級重罪,最高刑期可達七年;

逃避追捕則可被判處一年監禁或併入其他刑期。

綜合評估,若梁志雄認罪並配合調查,可能面臨1至2年監禁或緩刑並處罰金;若拒不認罪或情節嚴重,刑期或將提升至3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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