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拒下飛機導致延誤?航空公司回應

11月10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稱,一位孕婦登機后告知空乘人員自己懷孕超35周,要求被照顧,結果卻被勸離下飛機。11日上午,該趟航班的乘客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孕婦乘客因拒絕下飛機,與空乘人員發生爭執,最終警方介入后該孕婦才離開飛機,因此航班延誤了一個多小時。
「一位孕婦超月齡登機,整個機組勸說協商也拒不離機,全機旅客已經等她一個小時了。」網友發布的視頻中,數名機組工作人員站在飛機出口處,有乘客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
除了該網友發布的視頻,記者還看到該趟航班上的另一位乘客張先生(化姓)也發布了相關視頻,飛機上不少乘客從座位上站起來看向飛機出口。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乘坐的這趟航班從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起飛,目的地是石家莊正定國際機場,航班號為TV9975,由西藏航空運營,「乘客們登機后,一位孕婦跟空乘人員說她孕周超過35周,要特殊照顧她,要是出了什麼事得負責任。」
張先生看到該孕婦與空乘人員發生爭執,最終警察上了飛機,孕婦和其丈夫才離開飛機。
「飛常准」App顯示,該趟航班從成都雙流機場計劃起飛的時間為10日17時15分,實際起飛的時間為18時46分,航班延誤了一個多小時。
11日上午,記者致電西藏航空客服熱線,工作人員稱這趟航班延誤是乘客原因所致,但無法查詢到具體原因。
該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相關規定,懷孕滿35周(含35周)及以上的孕婦、孕產期在四周之內的孕婦、孕產期臨近但無法確定準確日期、已告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併發症的孕婦,還有產後不足七天的產婦,出於安全考慮,西藏航空不向有上述情況的乘客提供運輸服務。如果懷孕32周(不含32周)以下的孕婦乘客,除了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西藏航空按一般旅客提供運輸保障。如果懷孕滿了32周(含32周)未滿35周的孕婦乘機,需要提供縣級或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單位出具的醫療證明或診斷證明,並由乘客簽署風險告知書。另外,相關證明需要在乘機前72小時以內開具。
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客服人員則表示,該趟航班延誤的具體原因需要詢問相應的航空公司。
據荔枝新聞報道,
對此,西藏航空回應記者
稱,航班是有延誤一個小時的,是旅客原因導致的,不是航司的原因,所以對乘客沒有補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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