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英丈夫酒駕撞人逃逸被刑拘,律師:涉交通肇事罪可能判3至7年,需支付傷者醫療費

2025年11月16日 14:23

11月15日,有雲南昆明網友發視頻稱,百萬粉絲網紅小英的丈夫上拉如(真名王某富)駕車撞傷同縣居民,涉嫌肇事逃逸,相關話題引發廣泛關注。

15日晚,昆明市尋甸縣通報:經查,11月12日凌晨,王某某(男,31歲,尋甸縣人)飲酒後駕駛一輛黑色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隨後棄車逃逸。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上2名駕乘人員受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目前,2名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救治,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網路截圖

酒後駕車致2人受傷且事後棄車逃逸,上拉如可能面臨怎樣的處罰?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張志健律師認為,酒後駕駛機動車致一人以上重傷,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並且上拉如還具有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情節,應當從重處罰。從民事賠償的角度來看,駕駛人酒後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僅在交強險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不承擔商業保險範圍內賠償責任。因此,上拉如需要支付傷者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

法學博士、雲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文華認為,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例中,肇事駕駛員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致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其已經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可能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則其可能被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情通報

公開資料顯示,「小英一家」賬號由楊早英(原名)運營,1996年她出生於尋甸縣甸沙鄉,2014年嫁給當時一窮二白的村民王拾富,也就是網民認識的「上拉如」。該賬號以記錄其家庭生活(如干農活、帶娃、喂牛等)為主,曾經一年帶貨總銷售額突破1000萬元。截至11月16日,該賬號在某社交平台的粉絲數為439.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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